第10部分(第1/5 頁)
第二部分 臨暗。3
(1)
娃娃
兩點的記者見面會,三點的籤售,六點晚飯,七點半電視臺錄節目。
小愛把手裡的安排表遞給娃娃說︰“你要快點化妝。”
“不化了。”娃娃說,“籤就籤唄,今天我也不想見記者。”
“你還不到牛的時候,沒版稅拿的時候不要跟我哭。”小愛拍拍娃娃的背說,“乖,快點,你還有一刻鐘的時間。”
娃娃的真名不叫娃娃,叫李娟娟,娃娃這個名字是小愛替她取的。兩年前,小愛到了一家文化公司做編輯,文化公司掛靠國內一家很有名的出版社,娃娃是他們公司最成功的一次炒作,短短兩年,這個十九歲的少女已經全國知名,出版了三本書,且本本暢銷,成為無數少男少女追捧的物件。
總編無數次地對小愛說︰“我沒看錯人,兩年前你走進我辦公室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行,我無論如何都要留下你來。”
小愛謙虛地笑︰“我只是喜歡做書而已。”
娃娃的確是個天才,但她寫的東西,小愛並不是很喜歡,不過小愛把它做得非常漂亮,因為娃娃是被小愛一手挖掘,小愛,也因此成為出版界炙手可熱的人物。
這是小愛沒有想到的。
當然也要感謝點點,點點也到了南京,沒有點點,小愛的很多想法都不能得到實現。
但現在,公司要遷到北京去。這是出版社的意思,還是隻有到北京公司才可能有更大的發展?小愛抱臂站在廣場上,看無數的少男少女排著隊等娃娃的簽名。又是秋天了,黃葉舞秋風,娃娃是金黃色的短髮,她不漂亮,但長得很中性,會寫另類的愛情小說,情感在她的筆下百轉千回,因此她成為男生女生的偶像。
娃娃的新書,有個很惡俗的名字,叫《愛啊》。
十九歲的女生,哪裡懂得什麼叫真正的愛情。
不過書有人買,就是真理,你不服氣也不行。
點點站到小愛身邊來,問︰“你真不打算回北京?”
“我只是不喜歡北京。”小愛說。
“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點點說,“你就算是為了我吧,我做夢都想回北京。到了北京,我們租個好些的房子,按你的貢獻,公司替你買套房也不為過,老總都發話了,只要你肯去,一切都好辦。”
小愛說︰“現在網路這麼發達,我在哪裡不是一樣的工作?”
“那不一樣的。”點點說,“你看娃娃也在北京讀大學,怎麼說都是北京方便。”
“她很快就會不需要我了。”小愛說。
“你這人就是一向消極。”點點氣結,“還有,膽小!”
小愛並不生氣,笑。
點點說︰“對了,早上接到吳總的電話。”
“哪個吳總?”
“忘性大,做了你幾年領導你竟然不記得了。”
“呵呵,原來是他。”
“他們又去做了一本新的時尚雜誌,說是勢頭不錯,想請我們回去,沒你的電話,所以才打給我遊說。”
“那怎麼可能?”
“也是。”點點說,“他知道你現在是編輯裡的大腕,只是說說罷了。不過他要走了你的電話。”
“你給了?”
“給了。”
“神經。”小愛罵點點。
點點有點不高興了︰“一個號碼而已,你不答應就回掉唄,還真當自己是張曼玉。”
小愛答︰“懶得跟你說,你越說越離譜。”
籤售仍在有條不紊地進行,有記者把話筒伸到娃娃的面前,小愛走上前去,把記者拉開說︰“剛才記者會你有問題怎麼不問,現在你讓她跟讀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