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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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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號,《辣手神探》最先開始陳金的戲份,徐克導演拍戲向來是慢的,《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那邊可能還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裡陳金的第一場戲就是耍帥,開著拉風的紅『色』法拉利跑車,西裝革履,滿臉光鮮的出現在圖書館裡,然後從書架上拿起一本聖經,聖經裡是已經挖空了的,裡面裝有一把消音手槍。

聖經裡藏槍是很經典的一個橋段,從翻頁拿出槍,到很酷的說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後,開槍殺人,然後再施施然瀟灑無比的轉身走掉。

從開著法拉利出場,到殺人之後很瀟灑的走掉,整個過程展現了一優雅風『騷』的殺手形象,又帥又酷,和發哥開場的拉風槍戰想比,各擅勝場,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覺。

好像很自然的駕馭著這樣一個角『色』,一舉手一投足都帥到不行,自吹一句,陳金覺得他比原版的偉仔那個出場絕對要帥,酷超過百分之一千。

沒有難度,迅速的拍完,在現場的發哥夾著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還要拉風,我得考慮看是不是的換個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較帥,要是你去試試,保證一團糟”陳金嘿嘿直樂,毫不留情的打擊著發哥。

吳宇森導演很滿意剛剛陳金的表現,真是演得形神具備,誇張一點的說,那比他想要的效果還要『棒』,因為那種風『騷』之外的冷靜狠厲陳金演的特別的傳神,此時聽到他倆的對話,倒是幫了陳金一句,“這話我贊同,倒不是阿發演技有問題,而是阿king的氣質風度明顯更合適這個角『色』。”

陳金樂了,有些洋洋得意,“怎麼樣,發哥,服氣了吧,嗨,我就不打擊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導演就覺得我比你更加適合,那樣的話,你就沒得『混』了。”

“我沒得『混』是吧”發哥夾著他的脖子緊了緊,“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來再說。”

陳金笑著撇撇嘴,“遲了,我都已經火大發了,現在你要是想踩,只怕會磕了你的腳。”

鬧了一會,暫時休息的時候,發哥拉著陳金走到一邊,突然說了一句,“吳導演明年就要去好萊塢發展,他也跟我說過差不多的意思,我現在也在考慮,你覺得我適合去那邊嗎?”。

發哥和吳宇森的關係很不錯,這一部戲也很明確的是吳宇森導演在香港的最後一部,但是現在香港電影還處在畸形的繁榮期,發哥可能有些掙扎。

直到九三年,香港電影的第三次危機爆發:港片過度依賴外埠,外埠『操』控創作;院線過多,劣片充斥;編劇狀態不佳,電影素質下跌;片商粗製濫造,專業人才缺乏;成本直線上漲,新片開工不足;娛樂模式增多,影院效益受損等等等等。

到了那時候,不管是為了名利,還是為了自身的發展,發哥都已經做了決定,九三年整整一年“零創作”已經給了大家一個很明顯的訊號,何況,他在美利堅還是很受歡迎的,於是,在九五年,也就是和金公主集團的合約到期後,《和平飯店》便成為了他香港電影的最後一個註腳。

陳金也想去好萊塢,不過他不著急,也不能急,他還有很多東西都需要學,看著很美是個很『操』蛋的事情,只有你真正的懂了才好,而陳金現在的狀況,基本上是看著很美。

就算是他在某些方面很成功了,可這個圈子裡的水太深,他要學的東西還多得很,他有天賦不假,甚至可以用魔功作弊也行,但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麼,甚至,要想完全和魔種融合,達到那種他夢寐以求的境界,也的他自己努力去學習和感悟,而不是用現在這點雕蟲小技來耍『陰』謀詭計,如此,他這一輩子也別想有太大的成就。

以己度人,陳金皺了皺眉,搖搖頭,“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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