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頁)
2012年12月31號,傳說中的世界末日,烏雲蓋頂,天像是破了一個窟窿似的下著瓢潑大雨,首都北京晚上的燈光雖然璀璨,在這樣的時刻,卻也顯得迷濛慘淡,好像透著一絲絲的詭異和不詳。
三四環之間的朝陽區某花園小區內,陳金正躺在開著暖氣,溫暖如春的臥室裡,手裡拿著一本黃易大師的暖色作品《覆雨翻雲》在津津有味的翻閱著,間或嘖嘖有聲,不知是驚歎還是羨慕。
房間裡的陳設簡單而溫馨,當然,也可以說是窮酸,誰叫陳金沒錢呢,買這個房子還是東湊西湊的,省衣節食了不少日子,圖的就是在北京有個窩,不但說出去有點面子,重要的是可以偶爾接父母來這邊度度假,讓他們安心一點——天下父母心,誰不想自己的兒女好呢。
沙沙的拉門聲響起,主臥室旁邊的浴室門開啟了,一個嬌俏可愛的美少女從浴室裡走出來,穿著一件剛剛蓋過臀部的寬大白色T恤,裡面好像什麼都沒有,一雙白生生閃著晶瑩光澤的大長腿在空氣中散發著迷人的風情,
看到陳金在看書,可愛的美少女嘟起了嘴,嬌嗔一聲,“喂,大叔,你怎麼又在看那破書啊?”
陳金其實不算大,才三十一歲而已,他是重慶人,作為北漂一族,他的際遇不算好,一直在所謂的娛樂圈裡混,不溫不火的,跟他的老鄉超級大腕陳坤相差有十萬八千里之多,雖然陳坤的家江北區和他的家渝中區相差並沒那麼遠。
當然,這也與他的能力有關,他唯一的優點就是有一張和陳坤一樣俊俏的臉蛋,也就是俗話說的小白臉,其他的比如演技和唱功都算是湊合。可小白臉這個世界上到處都是。
不說混吃等死,反正前途渺茫,小說作為一種廉價的,陳金可以消費得起的消遣帶給他不少的輕鬆時光,尤其是黃易大師的暖色調玄幻更是他的最愛。
眼前的美少女叫做張小莫,剛剛十八歲,家境殷實,性格卻相當叛逆,別看她現在一副清水出芙蓉的模樣,這是在沐浴後,如果是在外面,特別是在娛樂場所裡,這丫頭身上的妝容能夠把還算審美正常的陳金嚇一跳。
不知道是偶像崇拜還是喜歡上了陳金的那張熟透了卻又俊俏的臉蛋,在陳金和狐朋狗友們去娛樂場所裡瞎混時碰到了同樣和狐朋狗友們出來混的張小莫。
張小莫對這廝一見鍾情,可那天她的妝容就是能夠嚇人的那一種,直到陳金見到張小莫清湯寡水的面容,兩個人才迅速的成了蜜裡調油。
娛樂圈裡的百人斬和千人斬太多,其中冠希哥就是很好的例子,不過這廝不小心暴露了而已。
陳金雖然是三流的圈裡人,倒還算是有操守的,他和張小莫的交往起先雖然是下半身驅使,後來兩人卻也恩恩愛愛,陳金甚至一度有和這丫頭湊合過的念頭
至於說會不會鬧出緋聞來,陳金倒是想,可他是誰啊,緋聞這東西是相當有技術含量的,它得滿足三個條件,第一,你得是個腕,第二,訊息很勁爆,第三,也得有相應的炒作團隊。
可惜,陳金就是一三流的演員兼歌手,平時沒事就給那些大小導演投遞點個人簡歷,偶爾遇到缺人時撿幾個小配角混混,至於歌手嘛,當然也是有水分的,雖然水準自認還行,可是沒錢請人寫歌發片。混了大半輩子,不過是頂著三流演員的身份,外加一張好臉蛋以及一副好嗓子,去某些場子裡串串場賺點外塊,美名其曰歌手而已。
和張小莫的這種普通富二代的正常交往更加談不上訊息勁爆,能吸引網民眼球,自然就沒有經紀公司想要主動炒作這件事情,除非給那些雜誌和網站的娛樂編輯塞一大筆錢!
至於那些專事打探名人隱私的狗仔隊嘛……拜託,人家跟的全都是大腕。大腕們平時吃個飯都都給他們興奮地強拍下來,哪管得了圈裡成千上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