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第2/4 頁)
“向四面東張西望,大街家上人來人往,有一天你會知道,我的名字叫丁鐺!”
老蕭握拳鼓勁,歡快的打著拍子,笑得跟個稚童似的開懷,興奮道:“你的名字叫丁鐺!”
一曲歌畢,丁鐺意猶未盡的撥了撥吉他弦,笑道:“謝謝大哥哥,很認識你高興,你是我第一個歌迷喲!”餘光掃到鼓著腮幫子生悶氣的蕭媽,趕緊摟住老太太的脖子,撒嬌道:“人家說錯了,大哥哥是第二個!”
蕭媽是小孩心性,脾氣來得快,去得更快。三言兩語就被小姑娘給鬨笑了,一手拉過老蕭,一手拉過丁鐺,把二人一大一小雙隻手疊在一處,道:“認識一下,他是你哥,你是他妹……”
這糊塗老太太!一滴黃豆大小的冷汗順著老蕭額頭而下,老母親的話怎麼聽都覺得彆扭,而且那副熱心撮合的架勢,一點都不像是兄妹相認,倒如嫁女兒或娶媳婦一般。
倆人不自然的對視了一眼,心中同是萬分尷尬。好在老蕭沒羞沒臊的事情幹多了,絕對是經驗豐富的老油子。兩三句岔開話題,便開始旁敲側擊打聽起了丁鐺的底細。一是關心小偶像,二是想弄清楚這個突如其來的“妹妹”,到底是打哪兒撞見的。
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丁鐺就跟她歌裡唱的一樣,是打鄉下來的,懷揣著當歌手的夢想來到錦城打拼。一下火車,畏畏縮縮轉了一圈,才發現大都市太大了,出來得也太急,根本就沒有具體規劃,一時間也不知道哪裡才是夢開始的地方。
也不知道哪個缺心眼的給她瞎指點,說地下通道都是街頭藝人,可以去那裡試試看。就這樣,老蕭眼中未來的小天后,就懵懵懂懂的,一頭扎進了這個龍蛇混雜的三不管地帶。一進來就遇見了蕭媽,老太太當時興許是犯了病,逮著她就叫閨女,說是等你來都等好幾年了,今天可算遇著了。
等了好幾年?老蕭聽著有蹊蹺,偷摸瞄了一眼老太太,只見她捂著乾癟漏風的小嘴,笑得跟偷了雞的黃鼠狼似的。
蕭媽這倔老太太認準的事兒,十頭牛也拉不回來。她就像一帖狗皮膏藥般,死死黏著小姑娘不放。丁鐺說也不是,攆更是不能,無可奈何問她家住哪裡,家中還有什麼人,要不要送她回家去。
老太太滿不在乎的一翻白眼,說是還有個兒子,就是你哥哥,咱們也不必去找他,過幾天他自然會屁顛顛來這裡尋咱們。小姑娘這會兒也看出來,老太太可能是腦筋有些不清楚,跟她解釋不清,索性也就認下個乾媽來。
這兩三天,走哪兒都帶上她,光是食宿費,就把帶出來幾百塊給花得差不多了。不過,也不是沒有好處。或許是有白髮蒼蒼的老母親跟著,倒是沒有遇見收保護費之類的麻煩。
蕭灑聽得又是尷尬又是慚愧,口中連連稱謝。掏出皮夾子來,剛加了薪水也不摳門,只留下三百塊生活費,把剩下的差不多有小兩千,一股腦都塞給善良的小姑娘。
丁鐺死活不肯收,老蕭心中有愧,也是發了狠,跟她推來扯去,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老母親出手,一把搶過錢,數了五張一百的,硬揣進丁鐺兜裡,說是食宿費總要收吧。就算這樣,單純的小姑娘也是赧然不已,窘迫得手足無措。
也不知道您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老蕭深深看了大包大攬的蕭媽一眼,只見她又把剩下的錢全丟到地上的棒球帽裡,笑道:“餘下的就當我家小黑子聽歌的錢!”
算了,就當聽演唱會了,不過還真是千值萬值!老蕭苦笑著搖了搖頭,被頑劣的老太太搞到無言以對。
丁鐺的小臉漲得通紅,不善言辭也不吭聲,手忙腳亂一通收拾,連鈔票帶帽子扣在了蕭大龍套的腦袋上。眼前下起了紅彤彤的鈔票雨,老蕭心道人家不收,總不能強人所難吧。反正這份人情記在心裡,以後找機會一併奉還就得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