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築城(第2/2 頁)
方面可以說從小耳濡目染。
在察覺到譚凌的本事之後,趙巖果斷將其提升為自己身邊的副將,任命為他麾下的百夫長。
“這件事是師父親自交代下來的,不管成與不成都要試一試,興瑞你帶著這些百姓負責建立營寨,我帶著士兵們試一試。”
長平縣現在雖然已經在招募新兵,但是目前的總兵力只有六千出頭,那一千多人還是甘家解散劍客之後提供的兵源。
趙巖此次出來,帶走了兩千老兵,將剩餘的新兵和老兵留在城中,他算著閻蒼的歸期,在閻蒼回城之前一個時辰才離開長平縣,不會出現任何問題。
說起譚凌這個人,父親是秦人,母親是一個夷人,他生下來長相就與正常秦人有區別,因為面有異象,總是被旁人高看一眼。
在他十六歲的時候,就是因為跟著父親幹活被一個將領看中將他收為親衛,開始了軍旅生涯。
譚凌有才能,父親建築的手藝繼承了七八分,做起事來也還算靠譜。
但是這譚凌有一個最大的毛病,那就是懶。今天能夠完成的事,他偏偏要拖到明天,上級規定他五天完成一件事,他不到最後的時間絕對不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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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做完事之後還要休息,美其名曰完成了任務應得到的獎勵。
因為這個性格,原本賞識他的將領很快就對其失望,雖然有本事,但是懶惰可是一個很大的毛病。
最為關鍵的還有一點就是譚凌性子直,腦回路和其他人不一樣,言行舉止不分場合,仗著自己有點本事經常不把上級的話當回事,一直我行我素。
俗話說‘天才總是特殊的’,但顯然譚凌的才智達不到天才的程度。
他不僅懶惰,記性還十分差,同樣的事情其他人一個人十天能完成,他需要幾個人協助兩倍的時間才能完成,關鍵效果也就一般。
他的上司評價他是一個‘傻子’,很快將他給貶黜了親衛隊,還想要找機會將他趕出軍隊。
可是要不然怎麼說傻人有傻福呢,他這任上司很快調到了其他的地方,新任的將領上任之後,看到他長的與眾不同,又再次重用他,再然後又重複了之前的鬧劇,就這樣‘鐵打的懶漢,流水的將軍’,譚凌反而成了有名氣的人物。
在譚凌投奔趙巖之時,趙巖知道這位同鄉名聲不小,立刻將其安排做了自己的副手。只是關於譚凌懶惰的事情,他認為只要人有能力,有一點的缺點也不重要。
譚凌才投奔趙巖,知道趙巖性格憨厚,做事認真,於是也裝模作樣勤奮了一段時間。
譚凌有小聰明,他在自己手下中培養了幾個老實人能夠幫他應付工作,每次趙巖來檢查之時,交給他的任務都被譚凌的手下給完成了,這反而讓趙巖越發覺得譚凌是個人才,對他更加器重。
:()北伐就在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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