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chapter2(第2/4 頁)
身體一僵。
沒有任何證據,但直覺告訴他,這種回答方式是在故意捉弄他。
不對!邏輯有點亂了。
自己的警探直覺,這玩意到底是失靈了,還是靈驗了?
第一次,雷斯垂德發現思維被報案者擾亂了。
不是因為發生了複雜的案情,而是自己的智力似乎受到了挑戰。
算了,這應該不重要。
雷斯垂德轉移注意力,把莫倫描述的搶劫犯身高重仔細記錄下來。
從比值判斷,劫匪的身形很瘦。至於菸酒味與汗味,他認為算不上一條線索。疏於打理個人衛生又嗜好菸酒的幫派分子多了去了。
莫倫又說:“我看到斧頭巷有劫匪留下的鞋印,也許能對尋人有幫助。”
雷斯垂德把這點也記下了,但仍舊不抱抓獲劫匪的希望。
如果是高檔皮鞋能查到來自哪家商店,但批次或無證販賣的廉價膠鞋要怎麼查?
他問:“還有嗎?”
莫倫搖頭,“暫時沒了,如果想起別的,我會來補充的。”
雷斯垂德遞出了聯絡簿。
沒給沃爾,直接給了莫倫。“海勒小姐,請留一個聯絡地址,有訊息會告知您。”
莫倫自然而然接了過來,寫下家庭地址「羅伯特街44號」。
至於所謂的警方通知,她不報多少希望。蘇格蘭場尋找失物的能力,懂的都懂。
莫倫從一開始就清楚,但不妨礙走這一遭。是為驗證一些事,也確實有了猜測。
筆錄後,沃爾推著莫倫離開蘇格蘭場。
兩人沒去餐廳。
莫倫請沃爾直接送她回家。沃爾知道路線,他在上週末登門接原主一起去公園散步。
沃爾沒多逗留,細心建議莫倫暫時搬到一樓。腿腳不便時,走樓梯不是一個好選擇。
如有任何需要,可以隨時讓女傭去他家或律所喊人,他會在第一時間趕來。
莫倫不用翻閱地址簿,原主將沃爾的聯絡方式牢牢記住,既知道律所在哪裡,也向沃爾家寄過回禮。
說了再見,關上大門。
莫倫不著急用晚餐,先拄著柺杖觀察起這棟小樓。
羅伯特街44號,這套房子不大,是原主曾祖父
() 買下的。上次翻修在二十五年前,家居裝潢已經略顯陳舊。
共有三層。
一樓是廚房、洗衣房與傭人間;
二樓與三樓各有一間不到30平的套房;
外加15平的地窖,存放雜物與需要避光儲存的食材。
從前,原主住二樓,父母住三樓。
雙親相繼去世後,三樓的房間一直空關著。
倫敦大,居不易。
依照這座城的住房現狀,房東與租客共處一個屋簷下是常態。出租同一棟房裡的一間或幾間空屋,以租金補貼生活。
原主卻沒出租三樓的空屋。
是顧忌到租客可能會帶來麻煩,也是比對了出租房屋的開銷與收入。
租屋價格與房間大小、裝修、地段相關,也與附加的服務相關。
租客可以要求提供餐飲洗衣等家政服務。房東不提供,租金收入必然會減少。
誰給租客提供家政服務?
多數情況下,房東們選擇自己搭把手,但原主寧願在辦公室坐班十小時,也不喜歡困於菜場、廚房與洗衣房。
她以每年17英鎊的價格僱了住家女傭朱莉。
這種薪資的傭人只需照顧原主一個人的生活起居。如果增加女傭的工作量,肯定要加工資。
把三樓屋子的房租與額外支出的家政費用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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