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 來去無蹤(100票加更)(第1/2 頁)
“起來,跟著我走,敢故意摔倒或者拖後腿,也是一槍打死!”綁完了人,洪濤把槍收起來,一把拉起地上的雲大俠向屋外走去,順便一腳一個把兩臺對講機都給踩碎了,這時張柯才抽出傘兵刀去幫周媛脫困。
車子就停在路口北側的小屋後面,把雲大俠塞進後排,橫著趴在座位下面,周媛和張柯才上車,也是後排,人坐著,腳踩著雲大俠的大腿和腦袋。周媛故意用鞋跟照著雲大俠大腿內側用力碾了碾,剛才的豆腐不能白吃!
而後汽車順著高架橋下面的停車場一直向北開去,沿途的鐵柵欄全被撞倒,直到呼家樓橋下才右轉上了朝陽北路。
這就是洪濤設計的誘捕方案,先用使館警衛團的小型通訊系統掃描到手臺通訊,大概確定了對方的位置之後,再讓周媛和張柯到橋上去假裝落單的倖存者。
假如對方派很多人前來抓捕,那就通知周媛和張柯提前撤退。如果對方覺得一個女人一個孩子,身上也沒有武器,挺容易抓的,那就等著倒黴吧。
這是進展順利,如果不順利或者遇到反抗,就只能開槍了,打死一個打傷一個是正常,兩個都打死也不是不可以。
好在對方的武力值並不高,就不用喊打喊殺了。這也符合實際情況,尚武之人少之又少,城市裡大多數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上班族,非讓自己趕上個啥特種部隊兵王,老天爺也太偏心眼了。
至於說為啥非要把抓捕地點設在高架橋上……原因有兩個。第一,如果設在比較複雜的地區,如何引起對方關注就比較麻煩了。
就算不動聲色很合理的把人引來了,估計也不會是一兩個。來人一旦超過三個,洪濤就沒把握能突襲成功,搞不好再出現人員傷亡有點得不償失。
第二,高架橋是架起來的,不管對方的崗哨有多高,肯定也看不見橋下面。而且這段高架橋很長,橋下多是停車場,只用半人多高的鐵柵欄分隔成幾個區域。在改裝過的越野車面前,這些鐵柵欄就和沒有一樣,不妨礙通行。
也就是說,撤離的時候可以在橋下一直跑很遠再拐彎都不會被對方的崗哨看見。當然了,等他們發現自己人總是不回話出來檢視時,肯定能發現鐵柵欄被撞倒的痕跡,順著痕跡追下去,還會發現敵人是向三環外跑的。
那為哈還給對方留了個活口呢?按理說那個釣魚佬是該被滅口的,這樣才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對方甚至不知道來了幾個人、到底長啥樣、穿啥樣。
這時候就得說名字的重要性了,他的外號救了他一條小命。釣魚佬啊,肯定和釣魚有關,洪濤也喜歡釣魚,也是釣魚佬。這都末世了,能找到個同好多不容易啊,還是做人留一線吧,別太絕了。
另外從這些人的對話中洪濤得出了個結論,他們雖然也在肆無忌憚的搶人,還打算逼著周媛當媳婦,但並沒有隨便殺人,或者禽獸不如的做法。
怎麼說呢,如果放在大災變之前,這種行為同樣是犯罪,還是很嚴重的犯罪。可是在此時此景中,洪濤覺得不光合情還合理。
無論一夫一妻還是一夫多妻,都是在規則社會里才有的。此時的倖存者甚至還沒有形成部落,異性除了生理需求和繁殖需求之外,沒有更多意義。
在這種狀態下,既可以按照以前的規則行事也可以按照人類本性生活,並沒有誰高尚誰墮落的區別。如果說非要有的話,那就比比誰的拳頭大吧,打贏了的定規矩,打輸了的要麼遵守、要麼死亡。
對於這樣一群還沒失去基本人性的倖存者,洪濤覺得沒必要趕盡殺絕。他們的存著對人類未來並沒壞處,只要不威脅到自己的生存,多死一個都是損失,更不能死在自己手裡,那就違背了自己的意願。
“老實點,不許抬頭!”張柯的腳下正踩著俘虜腦袋,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