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管控(第1/2 頁)
洛白鋒出租屋…
“原來是這樣…”
假設有一個人在散播奇怪言論,作為網路安全管理,應該對其進行制止嗎?
應該,因為不當言論不加以管控可能會危害到社會安定。
要是下面的人以言論不自由為題大鬧特鬧又該如何呢?
那就提前用律法打好招呼。
律法上,如果一個假事件的傳播超乎想象且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其流言源頭自然也會受到處罰。
如果範圍小,情節不是太過嚴重,律法上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定責。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勒令刪除虛假資訊。
如果非常嚴重呢?
以華夏律法的《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被追究人的刑事責任。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網路賬號封號處理。
國家平時不會管那些小打小鬧,其實是因為暗地裡已經篩選過了。
對於資訊上的處理,整理分類,排列情節嚴重大小,選擇性投放等。
那些平臺也費了不少心思。
資訊最全的永遠是國家啊…
單人或什麼(ulti-channel work 的縮寫,即多頻道網路)怎麼比得過國家這個龐然大物呢?
洛白鋒看著郵箱裡的各種資訊,不由得聯想自己的那些東西。
他慶幸自己從未在網路上過多的暴露自己的資訊。
不然…
讓資訊結合能力強的人來看這些,甚至可以直接推斷出資訊目標今天穿的褲衩是從哪家平臺商戶什麼時候買的。
照片,錄影,籍貫,年齡,居住小區單元房間號,習慣,工作,關係網,借貸記錄網購記錄等一覽無餘。
發明【網路】的真是個天才。
發明【記錄】的也是個天才。
點開一個錄影後,洛白鋒得以知道為什麼303調查局的人會懷疑他了。
“讓我出去!讓我出去!我可以拯救大家!我可以驅散颱風!”
這個視角是俯視,畫質太好了,清晰到放大後甚至能看清當事人耳朵下的痣。
是一樓大廳的【監控】。
這個男人叫做聞人繼烜。
祖上是個大家族,只是他這一脈被排擠出來,漸漸衰落,成了獨戶,到聞人繼烜這一代就只剩下他一個獨苗。
颱風登陸他們那裡時,聞人繼烜突然發了瘋一樣的想要衝出他們的居民樓,在眾多應急幹員的竭力攔截下才沒讓他出去送死。
這件事還一度成為過熱搜,網路上的剪輯號們對他的行為褒貶都有,嘲諷其不自量力要挑戰天威的,為其勇氣與心意讚揚鼓勵的。
303調查局注意到他也是因為這件事,網路發酵過後的一段時間,聞人繼烜就好像突然消失在了社會中一樣。
沒有人再在他的公司,小區,經常光顧的餐館遇見過他。
黑羊後續順著海岸線擦著邊朝東北方向移動後越來越猛,藉助一些特別的拍攝,持續關注聞人繼烜的303調查局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裡。
他成為了風暴的中心。
洛白鋒有些意外。
如果說之前的黑羊確實是【夢】他們那些高階神只整出來的【異象】,那現在的聞人繼烜出現在風暴中心屬於是自己把這口鍋背了個嚴嚴實實。
這就推翻他了之前準備好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