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21(第1/2 頁)
忘在嘴上跟這人討回本來:
“讓一讓,像樣警察小史同志現在需要驗看這面牆,麻煩無關人員讓一讓。”
“什麼玩意兒,我這帶隊的怎麼就是無關人員了?”回嗆歸回嗆,鄭彬還是讓開了地方。
史明打亮手電,從工具箱取出馬蹄鏡,湊近細察起那些轉為暗紅的抹痕。
“看顏色和粘稠度,目測這些應該是血液不錯,待會兒我做個魯米諾檢測,”順著痕跡走向,史明一邊一寸一寸移動鏡頭,一邊介紹自己發現的情況,“嘖,全是擦痕,沒看到指紋,這個糟蹋文物的人怕是戴著手套,而且是沒有明顯纖維的那種——這種擦痕頂多用作對比,沒有實際鑑定價值,真是可惡。”
保險起見,痕檢員接著又逐根線條挨個字母地複查了一遍壁畫上的塗鴉,但最後也只能不甘心地宣佈,未發現任何有效指紋。
“核心現場那邊呢,”鄭彬問道,“有什麼發現?”
“發現大了去了,”痕檢員反身一指,“你先自己看。”
其他人依言看向那片被警戒帶封鎖的區域,但見史明在幾座鼓座上架設了臨時光源,將原先的昏黑之處照得亮堂一片。
主鼓附近,血泊已從鮮紅轉成暗赭;串串踐踩疊壓的腳印本就不甚清晰,此刻也隨時間推移,愈顯凌亂模糊。這種情況下,痕檢員的一個操作可謂雪上加霜:他用指代不同鞋只的彩色粉筆,在血泊周圍的地磚上留下了大量記號。於是,六種顏色勾繪而出的圓圈箭頭鋪展開去,可稱得上萬花迷眼;各類標記符號互有交錯而又並行分離,屬實是紛繁複雜。
然而定睛細視,六色標符雖有多處重疊,總體卻脈絡清晰,一一展示出所指代的六雙鞋——六個人各自的步伐方向。
“你已經把案發當時的情形捋清了?這麼快?”鄭彬略感訝異。
“那是,什麼叫專業,這就叫專業。”
隔著頭套,史明做了個整理髮型的動作,“我猜啊,在你們看來,那邊不過是一大灘被鞋印糊得亂七八糟的血,自然三看兩看就看花了眼;但到我眼裡,鞋印與血跡形態就跟地圖上的圖例一樣清楚,這就是我和你們這幫外行的區別。”
而後他稍稍謙虛了一下,“當然,除了我本人十分專業以外,也有現場儲存狀態理想的原因:案發不久,再加上這裡平時沒多少人上來,積落的灰塵較好地留存下了當時在場人員的行動軌跡;我只做了些微小的工作,把數串腳印區別釐清、標畫出來。”
講到這兒,他不忘開啟工具箱,向眾人展示了一下局裡新給自己配的灰塵足跡提取器。由靜電吸附儀與灰塵足跡提取膜組成的裝置其實不甚複雜,但不耽誤痕檢員好生一通炫耀。
“你小子別嘚瑟了,”鄭彬忍不住提醒他,“快說正題。”
痕檢員衝他哼了一聲,而後斂起神色,清了清嗓:
“貫檢,接下來麻煩你幫忙記錄。”
貫山屏依言將手中的速記本翻了一頁。
“根據腳印不同的形態與鞋碼,我判斷當時現場共有六人,五男一女。其中,鞋碼42的腳印無論大小還是鞋底花紋,均與現場遺留的那雙休閒鞋相吻合,且步跡中多是鞋頭鞋邊著地、印痕較淺,運動軌跡也在主鼓附近徹底中斷,所以我合理推測這串腳印為受害者所留,用紅色粉筆標註。”
他停頓幾秒,整理了下語言:
>r />
“圍繞受害者腳印、幾乎一路伴行的其它四串腳印,鞋碼自41碼至44碼不等,步間距較大。由此我推測,有四名男性一路攙架著受害者前行,這也解釋了受害者的腳印為何多有不全。這四個男人,我分別用黃色、藍色、綠色和白色粉筆標註。”
“而我之前提到的那串懷疑為女性所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