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嚴刑逼供,這個我好像也行。(第2/2 頁)
人的律法翻找了出來。
鄭雲楚拿過來看了看,發現這周國的律法用的是白話文,通俗易懂。“看來這周國很重視法制教育啊。”他心裡想著,畢竟只有想要讓沒什麼文化的老百姓也能懂法,才有必要把文書印製成白話文。而現在的印刷技術,用文言文可以節省很多時間成本。
律法中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簡單規定了三條:“1、凡六週歲(含)以下的孩童,即使犯罪也不追究其責任,如有成人教唆,追究成人的責任。相應賠償責任則由孩童的父母親友承擔,不予減免。2、凡七週歲(含)以上十週歲(含)以下者犯罪,如若是盜竊之類未傷及他人的,可不予追究其責任。若涉及搶劫傷人而未涉及人命的中等犯罪,可用罰金代替刑罰。若出現惡意傷人的,需逐級上報朝廷,由刑部定罪並上奏皇帝批覆後再執行,可免除死刑,視情節輕重傜役從一個月至五年不等。3、凡年滿10週歲(不含)以上未滿15週歲(含)者,犯盜竊等不傷及人身的,可用罰金代替刑罰,若是以搶劫等傷及人身的或以三人(含)以上團伙作案的,以正常刑罰處置,最高可判處死刑,犯死刑者需上報刑部批覆。”
看完這些,鄭雲楚突然想到在藍星看過的一部電視劇,好像也是類似的情況,最後因為情節極其惡劣,皇帝親自批覆斬立決。在這個君主制的社會,最終決定權還是在皇帝手中。
“鶯兒,你聽說昨天上午街上那個事情了嗎?”
“聽說了,唉,那個孩子的命可能就這麼白白丟了。”
“你說有沒有辦法把事情鬧大,讓朝廷重視這個事情,至少給死者以及死者父母一個交代。”
“但是皇帝離我們很遠,老爺也不能因為這事找皇帝說,這種事到處都在發生,根本管不過來。”
“我的意思是激起民憤,給朝廷施加壓力。”
“這個倒是可以,但是一旦這種事情成了,發起者肯定會被朝廷忌憚,這是很危險的。”鶯兒畢竟是個聰慧的丫頭,馬上想到了一些可能性,於是提醒道。
“我知道,我只是覺得既然遇到了,我是不是可以為那個孩子,為那個孩子的父親,為那些正在被欺凌的孩童做些什麼。”
“這個事情還是要謹慎行事。”鶯兒繼續勸道。
“嗯,我知道。我們出去吧。”
來到院子裡,鄭雲楚正好看到上官蘇柒靜靜地坐在亭子裡看書。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見此情景,鄭雲楚情不自禁地念了出來。
旁邊的鶯兒一臉驚訝地看著鄭雲楚,因為距離亭子還有點遠,所以這首詩只有鶯兒聽到。
“這詩是公子所作?”鶯兒問道。
“不是我作的,只是突然想到以前看過的一首詩而已。”
鶯兒當然不信,她看過那麼多藏書,又有幾乎過目不忘的本事,這麼好的詩不可能默默無聞。
“招了,招了。”就在鶯兒想繼續問關於詩的事情時,上官玖又一次風風火火地從外面衝了進來。
“什麼糟了?”上官蘇柒也放下手中的書問道。
“不是糟了,是招了,他們全都招了。”上官玖頂著一雙熊貓眼說道。
“看來這嚴刑逼供的事,我也行,哈哈哈哈哈。”鄭雲楚也笑著說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