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打工生活(10)(第2/2 頁)
百四十件記里布碗,今天都能賺二十四塊錢了。
下班時和李丹一起走出車間,看她手上拿個紅袋子,陳亦珊問:“表姐你拿的是什麼?”
“布塊啊。”李丹把袋子遞給陳亦珊說:“給你做簾子用的,前兩天從裁床要來的,一直放在車位上,今晚我們要去陳店給你買蚊帳,所以把布帶回出來。”
陳亦珊接過袋子,開啟一看,是一塊摺好的藍色帶白圓點的布。
“我們現在去食堂吃飯,等一下七點我們去廠門口等華哥,他要和我們一起去逛街。”李丹捥著陳亦珊的手。
“他堂弟不會一起去吧?”陳亦珊反應有點大的說:“如果他去的話,我就不去了。”
“不會,只有華哥一個人,我跟他說好的。他要去買個手機給我。”李丹有些自豪的說,雖然她勸李華濱不要給她買手機,但一旦他要買,她心裡還是很高興的。
“真的要買手機啊?”陳亦珊驚呼。
要知道,手機在一九九八年是稀罕物,人們用得多的還是傳呼機。陳想到的是,如果表姐有了表姐,她把表姐的手機號報給家裡,這樣家裡有事情聯絡得到她。
晚上七點鐘,李丹和陳亦珊出現在廠門口,李華濱已等候在此,他腳下放著四根一米來長的小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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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哥,這是你帶來的竹子啊,那我替表妹謝謝你。”李丹拿起地上的四根小竹子對李華濱說。
“謝謝華哥。”陳亦珊也開口說。
“你們不用跟我客氣,李丹表妹的事情,就是我李華濱的事情。”李華濱拍著胸脯說,他明顯有在討好李丹的成份。
“你拿去放在門衛那裡,等一下回來再拿走。”李丹把小竹子遞給陳亦珊。
“好。”陳亦珊接過,拿去放在門衛房。
等陳亦珊走來,李華濱說:“現在我們就去陳店逛逛。要搭街車去。還是走路去?”
李丹說:“走路吧,就當是散步,慢慢走去。”
三人走走看看,十五分鐘來到陳店橋下一家百貨店,買了一頂蚊帳,討價還價五塊錢買下,又花了八毛錢在路邊攤買了一個小鬧鐘。李華濱說:“現在我們去看看手機。”
三個人對手機都不是很瞭解,在東風二路逛了好幾家二手手機店,都不知道買那個好,主要的是那些都很貴,最後在一家店主的推薦下,買了若基亞的5110,幾番討價還價,520元買下來,又花了30元幫了一張卡。
當然這些都是李華濱掏錢的,他為了就是方便約李丹出來。
買了手機,三個人高興的離開了手機店。他們去公園逛了一下,李華濱就和李丹兩姐妹分開了,他去忙其他事情去了。
陳亦珊本想打個電話回家,把表姐的手機號碼說給家裡人知道,但考慮到現在已經是晚上九點四十分鐘,家裡人在睡覺了,只能是明天中午再打了。
:()工廠裡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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