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富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第4/4 頁)
海中。
近些年的一些案件,尤其是斯潘達警局轄區範圍內的一些案件,羅頓是重點關注了一下。
他準備從這方面入手,爭取立功。
羅頓已經想好了,他前世算是一個小有家財的生意人,可前世的那點經驗就不能拿到現在來用了,至少現在他這個狀況是沒辦法了。
最主要的就是羅頓現在沒資本,做生意根本不可能。
現在他警察的身份,若是好好經營的話,將來的日子也不會差的。
哪怕只是一個低階警員,可至少是體制內啊,作為執法部門和暴力機構的一員,還是有不小的特權,若是將來往上爬,權力會帶來更大的好處。
印度這個地方,奇葩歸奇葩,有一點是明確的,這裡可以說是權貴富人的天堂,窮人的地獄。
羅頓不想當窮人,他想要當權貴,只要有權,在印度幾乎可以為所欲為了。
出了貧民窟的範圍,羅頓朝著警察局走去。
一牆之隔的貧民窟之外,環境雖說在羅頓看來也非常一般,和華夏那種基建根本不能比,但就本地的對比還真就是天壤之別,這就是富人區和貧民窟的區別。
斯潘達警察局的管轄範圍就是貧民窟部分割槽域及外面的幾個街區。
羅頓的早飯是在去警局的路上,直接從路邊小攤上拿的。
雖說這些食物看著讓人難以下口,但肚子餓了,什麼都顧不上了。
他只要在攤鋪前一站,小販就一臉賠笑著立即將賣的各種吃的雙手奉上了。
這就是底層警員的權力之一了,吃飯從來不給錢,不然這生意就別想做了,而且每個月還得給警員們一筆費用。
到警局已經是九點了,羅頓來得不算早,已經有很多警員在了。
像局長副局長等警局高層一般是十點才會上班,羅頓他們這種低階警員早的時候往往在八點多就上班了。
羅頓他們的工作日常是巡邏,管管轄區交通之類的,主要是維持治安。
由於這裡靠近達拉維,人多雜亂,治安的壓力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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