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借貸迷題(第2/3 頁)
借給了李秋嬋三十萬,月息一分五厘。約定借款日期為六個月,每月付息一次。末了,李秋嬋給徐大福寫了欠條。”
“有擔保人嗎?徐大福的政府部門工作的朋友擔沒擔保?”鶴雲天問。
“沒有,開始徐大福打電話提出讓他朋友擔保。但是他朋友以身份特殊,不便於擔保,搪塞過去了。因為徐大福跟他這個朋友認識多年,平時關係不錯,經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所以便沒有再堅持。”
“他朋友是耍聰明。”
“因為徐大福的朋友不願做擔保,為了穩妥起見,徐大福讓李秋嬋把房產證押給他。並且讓李秋蟬帶著老公和各自的身份證,簽訂抵押協議。”
“這樣辦應該沒啥大問題了。”佟諾說。
“是的,按說應該是。的確,辦抵押協議的時候,李秋嬋帶了一個男的,說是她老公。當時徐大福核對了他們的身份證,還留了身份證影印件和房產證。辦完這些手續,徐大福感覺非常安全了,便轉款給李秋嬋三十萬。李秋嬋也給徐大福打了收到條。”
“佟諾,你是不是覺得應該是沒有啥問題了吧,老公都去了,還有啥擔心的?”蔣政問佟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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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和徐大福的想法是一樣的。你們是一類人,但願你將來別有錢,不然的話嘿嘿”佟諾接過蔣政的話開著玩笑。
“佟諾,你是咒我和徐大福一個智商了?哼!”蔣政裝作生氣的樣子。
“哪裡哪裡,這跟智商沒關係,純粹是輕信別人了,主要是心底善良,哈哈”
“這還差不多,我就是心底善良的人。呵呵”蔣政笑嘻嘻地自誇道。
“別亂說話!我都忘了說到哪裡了。哦,對了。借款人借款後,每個月按時付利息給徐大福。但僅僅付了三個月,就沒再繼續支付。委託人徐大福打了幾次電話給李秋嬋,最終聯絡不上。徐大福到李秋嬋的店鋪找,哪裡還有李秋嬋代理品牌的影子,就店鋪早在兩個月之前轉讓給他人,一去無蹤。”
“後來呢?徐大福去李秋嬋家沒?”佟諾問。
“去了!徐大福到李秋嬋房產證的地址那裡去找了幾次,家中始終無人。不光是白天去,晚上也去,晚上的時候房間從沒發現燈亮過。問鄰居,鄰居說好久未見有人住了。”蔣政插話說道。
“徐大福有欠條,可以起訴打官司呀!”
“打官司時間久,開始徐大福不想打官司。徐大福動用所有的力量找了幾次之後,也是沒啥效果。加上徐大福生意忙,根本沒有時間去找,沒得辦法,徐大福才起訴到法院。法院依據他手中的欠條,在李秋嬋缺席的情況下判決徐大福勝訴。案件被移交到法院執行庭,但是執行庭始終聯絡不上李秋嬋。導致現在無法執行,因此案子便在執行庭掛起來了。”
“怎麼沒有執行房子?”佟諾問。
“徐大福講是聯絡不上李秋嬋,按照程式法院只能暫時凍結,擱置一邊,等找到當事人事,再予執行。正是這個原因,徐大福委才委託我們找人。”
“徐大福找過不少次吧?肯定沒少花氣力!”
“是的,找過幾次,但是沒有找到。因為對李秋嬋夫妻兩口子的情況瞭解的人太少了,幾乎無從下手。”
“介紹李秋嬋認識徐大福的那個人得了解呀!。”
“徐大福找過他,他只說僅僅認識李秋嬋本人,至於她的家人知之甚少。認識李秋嬋是因為李秋嬋的生意有求於他,加上平時偶爾一起吃飯便熟悉了。徐大福從他的朋友這裡也沒有得必要的資訊”
“呵呵,吃人家嘴軟,拿人家手短,據我推斷他這個政府部門的朋友沒少吃吃喝喝,肯定是個手指頭很長的幹部,絕對不是一個好鳥。”蔣政憤憤不平。
“唉!社會上確實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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