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真是笑話(第2/2 頁)
開啟一看,把他驚嚇得差點癱坐在地板上。
原來箱子裡全是錢,足足有十幾箱,他在夢裡也沒有見過這麼多錢,當了一輩子小偷小摸,終於發大財了。當天晚上,他撬開一輛停在馬路旁邊的三輪車,從中搬了一箱回了家。
他不是沒有貪心,而是沒有這個膽量,畢竟錢太多了。這一箱足有五百萬,夠他花一輩子的了。
奇怪的是,被人偷了這麼多錢,主人竟然沒有報案。
刑偵大隊很快偵查終結,這戶人家房本上的名字叫郭振,是一位開發商的兒子。作為建設高樓大廈的開發商,堆家裡這麼多錢也能解釋的通,畢竟建一個小區,只拆遷費一項,就需要幾千萬甚至上億元。
為什麼當時沒有報案呢?總共十三箱,碼在一塊地,突然搬一箱走了,誰也不會注意到。總不能天天一進門就數一遍吧,何況那個房子十天半月也沒有人進去一趟。
馮欽福在被判刑前,又交代了一件事,說他從偷回去的那個箱子裡,發現了一張字條。但是,被妻子收起來了。上門找她時,她矢口否認,說並未見過什麼紙條不紙條的。
查無實據,只能不了了之。
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貪腐把材料移交給了紀委,因為案情重大,案件由一組來完成。想不到竟然這麼難,成立專班快十天了,仍然沒有開啟局面。作為以專啃硬骨頭出名的趙曉芸自然是寢食不安。特別是當她要把那樁國有資產流失案搶到手時,王志輝副書記卻明確表態,這件案子還沒有結果,就沒有資格去接管那件案子。所以,她這段時間是心焦又上頭。
聽到這裡,周向南眼前一亮,因為在他前世的記憶裡,儲存著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各方面的證據都指向市長薛慶發就是那個房子的真正主人時,郭振在他爸爸郭明耀的策劃下,攬下了這一切,以郭振投案自首告終。後來,薛慶發因為其它問題,省紀委對他採取了雙規措施,他這才承認房子和錢都是他的。
想到這裡,周向南突然起身,問:“我要找組長。”
郭玲玲奇怪地問:“你要幹嘛,找罵?”
他“嘿嘿”笑道:“找她有事,不,是去為她供應開水!”說完,就跑了出去。
站在趙曉芸辦公室門前,周向南輕輕敲了下門,裡面傳來她的聲音:“請進!”
周向南推門剛一進去還沒有站穩,趙曉芸就用手指著外面喊道:“你出去,出去!”
周向南不但沒有出去,還一個勁地往她的跟前走。趙曉芸不由地站了起來:“你聽不見我說的話,快出去!”
“組長,我有事要向你彙報。”周向南說。
“你的任何要求都告訴郭玲玲,讓她找我!我不想看見你,聽見沒?”趙曉芸說。
“我知道你在為一樁案子窩火,撓頭。我想告訴你,這個案子我有線索?”周向南站在那裡,認真地說。
“你有線索?也就是說你能辦?真是笑話!”說著,坐在了座位上。
“三天讓案件有結果,如果完不成,我自願申請走人。”他說得很平淡,但卻充滿了自信。
趙曉芸看著他,心想: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這麼多有經驗的人奮鬥了已經差不多十天,還沒有理出點眉目,你剛來就敢立這樣的軍令狀?答應他也行,三天就從一組滾蛋,省得晃來晃去的磨自己的眼珠子。於是抬頭說:“行,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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