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于謙(第1/3 頁)
于謙生於1398年5月13日,卒於1457年2月16日,享年60歲。
于謙,字廷益,號節庵,官至少保,世稱於少保,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杭州市上城區)人,祖籍考城(今民權縣程莊鎮於莊村),諡號忠肅。
于謙出生於一個世代為官的家族,其祖父忠誠守信、清廉正直的情操深深影響著他。
于謙自幼聰慧,苦讀經書,和老師作對聯來使自己免受體罰,十歲時曾因才智得到巡按的賞識。
他十七歲參加鄉試未中,但並未氣餒,更加努力學習,終於在24歲時考中進士,正式開啟官員生涯。
宣德元年(1426年),于謙被任命為御史。
同年,朱高煦起兵造反,明宣宗親征,于謙隨行。
朱高煦投降後,于謙嚴詞責備其罪行,得到皇帝賞賜。
他在外出巡按江西時,為數百個被冤枉的囚犯平反,還上奏彈劾了陝西官校欺壓百姓的罪行,並要求派遣御史將其抓捕問罪。
宣德五年(1430年),于謙任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他到任後走訪瞭解民情,考察應興辦或革新的事務並上疏提出對應政策。
當地出現水旱災情時,他會及時上報,一年多次。
正統六年(1441年),他上疏提出給貧困戶發放穀物和地方官員升遷新標準的政策,獲皇帝同意。
于謙下令加厚黃河防護堤並設定官員督促檢查,還在大路兩旁種樹打井。
他又上奏請求朝廷另外設定御史管理大同,把管轄區域內鎮守將領私自開墾的田收為官屯以資助邊防經費。
于謙在職九年,威望恩德遍佈晉豫各地,後升任左侍郎,享二品官俸祿。
明英宗即位之初,楊士奇、楊榮、楊溥主持朝政,重視於謙意見,其白天遞的奏摺夜晚就會被批准。
“三楊”去世後,權力轉移到太監王振手中,王振誤將於謙當成曾頂撞過他的御史。
正統六年(1441年),于謙推薦參政王來、孫原貞代替自己,王振指使通政使李錫彈劾于謙,于謙被判處死刑,關在牢房三個月。
後來王振發現是自己誤會,于謙才得以免死,被降職為大理寺少卿。
于謙降職後,許多人希望他留任,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上書請求,周王、晉王等藩王也進言,于謙再次被任命為巡撫。
正統十二年(1447年),山東、陝西產生大量流民到河南求食,于謙請求發放河南、懷慶兩府積儲的粟米救濟,並上書請求派遣布政使年富安撫流民,給他們田、牛和種子,設定里老監督管理。
次年,于謙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
正統十四年(1449年)七月,也先大舉進犯,王振引導明英宗親征,于謙和兵部尚書鄺野極力勸諫未果。
鄺野隨帝出征,于謙留京主持兵部工作。
明英宗被俘的訊息傳回後,朝野人心浮動,郕王朱祁鈺監國並召集大臣討論方略。
侍講徐珵主張遷都南京,于謙堅決反對,認為應吸取宋朝南遷教訓,主張保衛京城,其意見得到郕王肯定,朝廷確定守衛京師的決策。
土木堡之戰使明軍實力大損,京師只剩不到十萬士兵,于謙上書奏請郕王調派多地軍隊赴京,並進行一系列策劃部署,使人心稍安,他也因此被提拔為兵部尚書。
郕王暫代皇帝處理政務時,廷臣請求誅殺王振九族,王振黨羽馬順出來斥責,激怒朝臣,給事中王竑帶頭毆打馬順致其死亡,朝堂大亂,郕王欲離座,于謙推開眾人扶住郕王並請求他宣佈大臣們無罪。
事後,吏部尚書王直表示自己比不上于謙,國家因於謙才得以穩定。由於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