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夜店人身險11(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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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小樂隊包括歌手在內只有四個人,別看少,個個都是多面手。黑大媽負責鋼琴和演唱,四十多歲的白人嬉皮士主攻班卓琴和電吉他,小個子亞裔是鼓手,她們三組成了旋律組。
頭髮花白的黑大叔是個口販子,薩克斯、小號、雙簧管、長號都歸他,一個人成為了節奏組,而且在演奏中絲毫不落下風,時不時還會即興發揮幾下。一看就是個非常有表演經驗,把大半輩子都泡在樂器上的老寶貝。
“嘿,兄弟……艾特洪!”這種人雖然每種樂器都玩不到頂級,可能永遠也登不上大舞臺,但非常多才多藝,善於應變。所以洪濤第一個打招呼的就是他。只要把他忽悠高興了,這支曲子也就拿下了多一半。
“古德曼……紐約小子,你要唱的歌沒問題,但我們不是卡拉ok機,需要定個節奏。”黑老頭對洪濤的口音顯然很熟悉,伸出拳頭碰了一下,算是接受了這個臨時合作者。
不過也沒太慣著,話說的很不客氣。大概意思就是警告洪濤別以為伴奏演唱和卡拉ok一樣容易,尤其是臨時配合,必須得懂點基本常識才可以。
“和路德的原曲一樣就成,放心吧,我是出過唱片的,你們只管好好玩,怎麼高興怎麼來!”洪濤聽懂了,也就更放心了。
懂行的人在一起配合更不容易出問題,像這樣的小型爵士樂隊常年都在世界各地巡迴表演,什麼樣的客人都會碰上,應變能力一流。只要不是太棒槌,哪怕自己出點小錯,他們也能靠經驗彌補回來。
洪濤要送給於亞楠的禮物是一首歌,英文歌,由路德範德魯斯演唱的danewithyfather。
為什麼要選這首歌呢,兩個原因。一是考慮到環境和樂隊,這種地方唱小蘋果顯然不太合適,入鄉隨俗,在裝逼的環境裡就得跟著一起裝才和諧。
另外還得考慮到樂隊的熟悉程度,在沒有樂譜的情況下,讓一支由老外組成的爵士樂隊演奏青藏高原,好像也不怎麼人道。
和第一個原因比起來,第二個更重要,那就是這首歌洪濤最熟,某輩子裡確實灌過唱片,比較有把握。
“bakwheniwasahild,beforelifere摸vedallthenoene……”
隨著舞臺上面的燈光亮起,把洪濤套在中間,低沉略帶磁性的男中音在酒廊裡迴響開來。要說洪濤的嗓音吧,穿越了幾輩子愣是沒什麼根本性改變,依舊是帶著金屬撕裂的感覺,學名破鑼嗓子。
不過和年輕時比起來,步入中年之後嗓音裡的淒厲少了許多,刻意做作的時候也能說稍稍有了那麼一點點磁性,不仔細聽都聽不出來的程度。
可是有了樂隊的伴奏,洪濤的演唱就顯得很專業、很動聽了。尤其是黑人老頭的小號吹得太好了,還是兩把裝了不同弱音器的小號來回換著用,就算沒有歌詞和演唱,也能把人帶進回憶和傷感之中。
雖然並不是每個人的父親都曾經和兒女一起跳過舞,但每個人心目中都有父親的影子,難以忘懷的那一瞬間。與其說樂隊演奏的好,或者是洪濤唱的投入帶感情,不如說歌詞真的太有感染力了,這就叫藝術。
“……靜靜沒說他還會唱歌啊,我都有點想徐小明同志了,他小時候也經常抱著我一起在電視機前跳舞……”
什麼人最容易被藝術感動呢?不是年輕人也不是老年人,是性格直爽容易衝動的人,比如徐穎。此時的她完全沒有了咋咋呼呼的樣子,靠在於亞楠身邊像只受了傷的小貓,可憐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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