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熊孩子(第2/2 頁)
露出了後背上的老虎紋身。
要說,這刺青還是有些唬人的,眾人都懷疑這男人是不是混道上的,又或是從牢子裡出來的,反正人家服務員已經辭職不幹了,他們還在這吵什麼呢?
於是,大家便又安靜下來,繼續吃了起來。
衛明坐得遠,而他鄰桌的一對夫妻剛好認得那家人,一邊吃一邊議論著這家人。
聽了一會,衛明微顯訝然,因為這家人居然也是啟東城的。
哦,難怪跑到這家飯店吃飯,原來是住得近。
這家人的男主人叫盧大龍,卻不是像眾人所猜是混道上的,而是一家租車行的老闆,但黑得很,每次客人租車後,他就會半夜想辦法把車子劃傷,讓租車的賠上一大筆修車費。
為什麼要弄那麼大的紋身?
當然是為了嚇唬人——遇到不肯乖乖付錢的客人,就把紋身亮出來,再弄把菜刀敲得哐哐響,誰敢不掏錢?
不過,此人確實是個潑皮,沒少和人打過架,人稱“龍哥”,一身橫肉非常得壯,住15棟,基本和本棟樓所有業主吵過,動不動就拿刀嚇唬人,關過幾次局子,但放出來後卻愈發得變本加厲,15棟的人提起他就恨得牙癢癢。
衛明沒打算多管閒事,這是在飯店裡吃的最後一頓了,他還是挺珍惜的。
本以為,這場風波就算過去了,可熊孩子並沒有停止作妖,當一名女客人走過他身邊的時候,他再次出手,在對方的身上紮了一下。
“啊!”女客人毫無防備,立刻就跳了起來。
這是一個20歲出頭點的年輕女郎,她不可思議地看著熊孩子。
“寶寶,怎麼了?”她並非一個人,而是有一個男伴的,立刻問道。
“他用針扎我!”女郎指著熊孩子說道。
這句話的聲音可不輕,好多人都聽到了。
要說第一次服務員說熊孩子拿針扎人,還有人將信將疑,畢竟人家才13歲,但不可能兩個毫無關係的人同時冤枉一個小孩子吧?
嘶,真看不出來!
這下,群情激憤起來,紛紛指責。
龍哥拍案而起,環指眾人:“叫什麼叫,哪一個再敢出聲,老子弄死你!”
他凶神惡煞,這模樣還是挺嚇人的。
大部分人還是不願招惹這種潑皮,便勸那對年輕情侶報警。
熊孩子也站了起來,學著他老子的模樣環指眾人:“哪個王八蛋說要報警的?站出來,我特麼弄死你,反正我沒成年,殺了人也不用坐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