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秦二世胡亥(第1/2 頁)
十大亡國之君,【胡亥,劉嬰,劉協,司馬鄴,楊廣,李祝,趙昺,元順帝,朱由檢,溥儀。】
胡亥,生於公元前二百三十年,趙氏,嬴姓,名胡亥。
乃秦始皇第十八子,公子扶蘇之弟。為秦朝第二位皇帝,亦稱秦二世或二世皇帝。
胡亥少從趙高習律法,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始皇出遊,胡亥請從,始皇許之。
十一月,始皇於平原津病重,遺詔公子扶蘇以兵屬蒙恬,還咸陽治喪而即位。
遺詔封畢,存於中車府令趙高處,未付使者。
三十七年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臺。
李斯以帝崩於外,恐皇子及各地生變,乃秘不發喪,唯胡亥、趙高及五六宦官知之。
趙高嘗教胡亥,胡亥私信之。
趙高與胡亥、李斯謀,毀遺詔,偽稱李斯於沙丘受遺詔,立胡亥為太子,又偽造詔書賜扶蘇,列其罪,令其自盡。
遂從直道還咸陽,發喪。
胡亥即位,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於驪山。
胡亥以先帝后宮無子之嬪妃不宜放出,乃令皆為始皇殉葬。
葬畢,有人進言,言工匠知陵墓機關,恐洩寶物,胡亥遂封工匠於墓中,植草木於上,使其遠觀如山。
胡亥懼諸皇子爭位,從趙高之議,借巡遊之機,察郡縣守尉,有罪則誅。
先於咸陽殺十二兄弟,又於杜郵殺六公子、十公主。
公子將閭等三人性沉穩,胡亥無以罪之,囚於內宮,獨審其罪。
諸兄弟陸續被誅後,趙高使人逼之自盡,三人據理力爭無果,乃引劍自刎。
公子高見兄弟姊妹皆被殺,自知難逃,又懼逃則累家人,乃上書胡亥,願為始皇殉葬,胡亥喜,賞十萬錢葬之。
胡亥又逼殺蒙氏兄弟。
偽詔賜蒙恬,列其罪,令與扶蘇同死。
蒙恬據理力爭,使者投之陽周獄。
胡亥本欲釋蒙恬,然趙高懼蒙氏復貴掌權,執意滅蒙氏。
蒙毅禱山川神靈還,趙高誣其不忠不義且惑先帝,胡亥囚蒙毅於代郡,使趙高尋罪證。
趙高日夜毀謗蒙氏,胡亥終遣御史曲宮傳詔,令蒙毅自盡。
又使人至陽周逼殺蒙恬,蒙恬申訴無門,吞藥自殺。
胡亥大量徵用農夫修阿房宮及驪山墓,調五萬兵守咸陽,令各地供糧草,押糧者自備乾糧,禁咸陽三百里內百姓食送來之糧。
常年無償勞役與苛捐雜稅,致陳勝、吳廣起義。
秦二世元年秋,陳勝、吳廣等九百餘戍卒被徵發往漁陽戍邊,因雨受阻,不能如期至。
依秦法,逾期當斬,於是陳勝、吳廣率戍卒殺將尉,兵變,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義軍推陳勝為將軍,吳廣為都尉,連克數地,至陳縣,立“張楚”政權。
右丞相馮去疾及將軍馮劫上書請停阿房宮之建,減戍守轉運,以緩盜賊之多,然胡亥以為皇帝當享,下其於獄吏,究罪,二人不堪其辱,自盡。
李斯亦因異議,為趙高所陷。
趙高誣李斯欲自立為王,且與陳勝等盜賊有書信往來,胡亥使人監李斯,後捕之付趙高審,李斯屈打成招,於秦二世二年七月被腰斬,三族亦被誅。
秦二世二年春,胡亥巡遊天下,趙高議殺不從命之官吏以立威,胡亥不分皂白,誅異己,群臣惶恐。
秦二世三年冬,上將軍章邯軍事失利,胡亥數次責之,章邯被迫降楚。
劉邦入武關,趙高懼胡亥怒,稱病不朝。
八月己亥,趙高行“指鹿為馬”之事,除朝中異己。
後胡亥以為己過,令太卜卜卦,太卜以胡亥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