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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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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費。要是你們被其他國家的通緝的話,我們可以在一定範圍內提供庇護,但庇護期間需要根據情況收取一定額度的保護費。

而另一方面,正常情況下,你們的海盜團將會以正當商會的名義存在。也就是說,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你們是海盜,但你們在靠岸後就是正當商人了。一名正當商人該做什麼的,你們都得給我做什麼。例如說,一名正當商人是不會在城裡與另一名同樣有身份有地位的正當商人發生非商業性質的衝突的。出了什麼事,你們自己到海上去解決!還有,作為一個有信譽的商人,交稅是絕對不能少的,我最討厭那些整天謀著我的稅收,偷稅漏稅的人了。他們是偷走我的金庫來源的小偷!”城主興奮地說著,就像又看到兩條笨魚主動游到他的金庫裡一樣。

“我明白了,謝謝你的指點,另外我聽說尊貴的城主對各種寶石均有研究。我想購買一顆堅硬穩定的儲魔寶石,我要的是極品中的極品,我出的價錢上限為10萬枚金幣,我就是要值這個價錢的寶石。當然也可以視情況而提高一些。不知道城主大人可有介紹呢?”我問。

“極品中的極品?別說10萬金幣一顆了,我連1萬金幣一顆的都未弄到過。如果是我的前輩倒是擁有一顆你口中說的那種,整枚寶石大概有我一顆指頭那麼大,即使落到人類手裡也可以換到至少一座城池,如果是落到我們的龍族手裡就更加是無價了。

但你以為我攢錢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買寶石嗎?如果我有,我也絕對不會轉賣的。當年我就靠賣寶石起家的。雖然賣的都是劣質品,但明明已經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卻要把它們轉手出去。這些曾經屬於我的東西,也許以後都不會再次流到我手上了,你知道我有多痛心嗎?想到為了取得更多,不這樣做是不行的。

我是在霍位元高原上長大的巫龍,同伴中就只有我天生就無法使用龍語魔法。身為巫龍的血族,我並不具備其他龍種的強大吐息,而在體格方面甚至比不上某些極端兇暴的亞龍。雖然我的同伴不會捨棄那個一無事處的我,但我還是離開了他們。如果我不靠做買賣,我今天將仍然是一無所有。

我懂事起就知道自己沒有高傲的資本,但憑著我強大的自制力以及商業頭腦。今天的我,比大多數與我一同起步的龍要擁有多得多的財富。”城主自豪地說。

為什麼他不說靠的是他的老奸巨滑呢?

“真是太佩服你了,尊貴的城主。”我恭敬地說。

第四十三節

看來寶石還是得靠自己找呢!

“算了,我知道你是不會佩服我的。因為你並懂得欣賞,但只要你能為我的金庫增加收入,我仍然會對你表示尊重的。”城主。

雖然想問城主關於死神安息地的事情,不過想來這個市儈就算知道也不會告訴我的。何必告訴他我想找呢。就像極品寶石一樣,我們顯然是站在競爭對手的位置上的。至於城主強捉民女,這些事就不是我感興趣的了。想必,他肯定有他不可告人的大計,我又何必多事呢?

交了1000枚金幣後,城主高興地躺在自己的‘床’上送走了我們。

既然已經落實下來了,雖然戰艦還未選購,但那1000枚金幣是不可能白交的。就算真的不當海盜,事務所都還是得選的,至少也可以建個交易點做做買賣嘛!

但事務所的位置選擇也是很有學問的。

如果是海盜事務為主,又想發展自己的地方勢力的話,是否建得偏僻一點方便呢?

如果是海盜事務為主,但莫里西西尼只作為一塊基石的話,還是建在碼頭附近比較好吧!要是出了什麼事,跑路的時候東西也不用搬太遠。畢竟在沙漠發展勢力也是興趣缺缺的。有這麼大片沙漠可以躲,居然還要給城主交保護費,真規那市儈想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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