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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星冷冷的道:“我只知道人質現在已經安全的呆在了家裡。”
“你……”這個督察有些發怒,哪個警察聽說要進行內部調查不是戰戰兢兢、提心吊膽,對自己必恭必敬的?從來還沒見過一個像趙星這麼囂張的。況且來之前也沒有哪個領導給自己打招呼,說明眼前這個小警察並沒有什麼後臺。
他的臉色黑了下來,道:“我現在不是和你討論結果,而是紀律。你不聽指揮,擅自行動,還有理了?請問是誰批准你採取極端措施的?萬一那一槍打歪了怎麼辦?你想過沒有?”
趙星道:“當時我離事發現場最近,兩名歹徒與我成一條直線,我認為這是擊斃歹徒,解救人質的最好機會,一旦讓他們帶著人質把車開走,後果就很難預測,所以我就採取了行動,而這種突發事態是不可能事先請示的。況且我認為紀律的產生就是為了更好的完成任務,當年董存瑞為什麼捨身炸碉堡?是因為他沒帶支架,可現在也沒哪個說要追究他違反紀律的問題吧?當然我不能跟革命先烈相提並論,但我也不認為我做錯了,最後的事實勝於雄辯。”
一番辯駁把這個督察氣的嘴唇發抖,話都說不出來了,趙星用一種輕蔑的眼光看著他。
黃副政委卻在用另一種奇異的眼神打量趙星,他沒想到這個巡警居然言辭那麼犀利,能搶白的這個所有警察都看不順眼的督察一陣難堪,不由頗為解氣,督察部門就是為了監督警察而成立的,是警察就對他們沒好感。只是這件事局裡還沒有最後定性,自己倒不忙表明立場,當官的訣竅之一就是看風向。
另一個更高階的督察見勢頭不對,接過了話茬,道:“現在既不是評功論賞,也不是追究責任,你也不要帶有什麼牴觸情緒,好好的配合我們的工作,把事情交代清楚就行了。據現場的同志目睹,你當時用的武器好象並不是配發的六四式手槍,而事後我們在一具屍體的腦袋裡也找到了一枚鋼心彈頭,這是我國自主研製的92式手槍的專用子彈,目前這種手槍只有野戰部隊的團以上軍官和軍隊特種部隊才有配備,這是怎麼回事請你解釋一下。”
這個督察比剛才那個顯得要高明的多,對一個尚未定性且媒體輿論普遍看好的案子,貿貿然就指責當事人的錯誤,無疑很愚蠢,而且很被動,無論當事人冒了多大的風險,畢竟他成功了,而私藏槍械才是今天訊問的殺手鐧,直到現在他才丟擲來。
趙星面不改色,道:“因為罪犯兩把槍都對著人質,而我只有開一槍的機會,我必須確保一擊必殺,所以我選擇了殺傷力更大,近距離可以穿甲的92式手槍。”
這個高階督察眼睛一亮,道:“哦,這麼說你承認私藏槍械了?”
那個低階督察總算抓住了他的把柄,厲聲道:“你交代清楚,哪來的槍?”
趙星不想再跟他們打啞謎,道:“槍從哪來的,沒必要跟你解釋,你只要知道我有合法持槍證明就行了。”說著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綠色小本子擺在了桌上。
那個低階督察根本不相信在中國會允許私人持械,就算是警察也只允許佩帶配發武器,而且管理很嚴格。冷笑著拿起綠本子,隨意的開啟瞄了一眼,他的臉頓時僵住了。
看到他的表情,另外兩個人就知道情形不對,接過了本子一看,兩個人呼吸都不由一窒,因為上面的簽發部門竟然是中央軍委辦公廳。兩人當然知道擁有這本持槍證明意味著什麼,他意味著持有者可以對一切可疑的目標進行射擊而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就算是有什麼不對,也只能由軍事機關來處理,其他權力部門無權干涉。
一個巡警居然擁有最高軍事機構簽發的持槍證,這說明什麼?三個剛剛還趾高氣揚的人想到這一點頓時冷汗直冒。
還是黃副政委反應的快,雙手遞還了持槍證,乾笑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