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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風獲得這些專利,以後從多個層面都很難抑制住酷風的發展!
蘋果就不用說了,本來就是最主要的競爭對手,現在還可以用專利訴訟的方式來試圖遏制酷風。
到時候,別說用專利大棒去對付酷風了,如果酷風拿到北電的這6000項專利,誰知道iphone裡面會涉及多少相關專利?
到那時,就是酷風對蘋果揮舞專利大棒了!
而微軟,如果酷風拿到這些專利,微軟不僅僅從xphone處就損失大量的專利許可費,更頭疼的是,酷風很可能會對android體系的其他廠商也共享或授權相關專利。
那麼,微軟很可能從其他andriod體系廠商處也收不到專利費了……
以1 部手機10美元計算,現在酷風每年的xphone銷量接近5000萬部,這就是一年5億美元的純利潤。
而如果擴充套件到其他廠商,如三星、htc、lg、華為等公司,那一年損失的專利費加起來就過10億美元了……
這絕壁不能忍啊!
所以,當酷風與谷歌組團,準備收購北電網路專利池資產的訊息傳出後,反應最強烈的就是蘋果、微軟兩家公司。
或許有人說,微軟的專利大多數都是andriod基於linux的技術所涉及的,而北電網路的專利都是行動通訊和4g領域的,兩者並不衝突。
實際上國際上巨頭之間的專利戰爭並不是你有我沒有這麼簡單。
網際網路發展到移動網際網路階段,大量的傳統專利和大量的新興技術專利產生,很多公司手中都握有屬於自己的專利,如果業務交叉的多,其中局面更是複雜。
所以,除非微軟不做移動業務,否則也會面臨涉及酷風所掌握的專利,而被酷風起訴侵權……
一般最後的結果,就是交叉許可和專利技術聯營,這種協議規定的是合同各方可以使用其他方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這種協議常常在寡頭壟斷情況下實現固定價格、分配市場和客戶的手段。
對協議雙方的利益也是顯而易見的:雙方可以將互補性的技術融合起來;降低交易成本;清除相互阻礙的地位;避免高昂的訴訟。兩傢俱有市場支配能力的企業相對較容易達成這種方式的動態平衡。
當然,這必須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的框架之內。
在2007年,微軟和三星就達成過類似的專利技術聯營協議。在數字媒體和娛樂消費電子方面,三星有著覆蓋廣泛的專利涉及範圍的優勢。雙方透過這種合作方式彌補短板,互通有無,是一種雙贏的舉措。
而且,擁有大量的專利池之後,在很多面對競爭對手時,就有了一種“核武器”和底氣。
還有一個有趣段子是這樣的:上個世紀80年代,當時的巨頭ibm曾經向sun microsystems(目前已經被甲骨文收購)索取專利費用,聲稱sun侵犯了ibm的7項專利並要求支付賠償。
但是經過sun的認真核查發現涉案的7件專利後發現其中6件很可能是無效的,而且 sun 很明顯也沒有侵犯 ibm 所提到的第7件專利。
但是結果很出人意料,ibm方面宣稱:也許你們真的沒有侵犯我們剛剛提到的那7件專利,但是我們在美國有1萬件專利,你難道真的想讓我們空手回去,再查檢視你們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其他專利嗎?
最後經過一番博弈,sun microsystems最後還是向ibm支付了數額不菲的“專利保護費”。而ibm則繼續去其他公司收保護費去了。
所以,如果酷風手裡沒有北電網路的這些專利作為底氣,android就面臨著微軟給出的一個類似的難題。這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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