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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秀秀再又消停了兩天之後,就氣勢洶洶搞出了這麼個新的么蛾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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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新一週了,某作者蹦出來求下收藏、推薦……
第69章 有事兒你直說
等陳默從錄音室中走出來,馮知楠便立刻找上了他,宣佈了已經徹底決定要出陳默的唱片這件事情。
“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馮小姐你的意思是——你已經拿定主意,要幫我出唱片?”
陳默倒是稍微確認了一下。
“沒錯,你的唱片應當會有不錯銷路,我認為買出至少百萬張不會有壓力。放心,唱片出來之後,作詞作曲都算你3個點的分成,演唱2個點的基礎銷售分成,而後銷量每增加一百萬分成多一個點——從兩百萬張算起。當然,在你償還完那筆欠款前,這些分成我會截留百分之六十。”
馮大小姐篤定答道。
馮知楠不覺得陳默會拒絕,她已做過很詳細的調查。
一般來說,即便是已經有些名氣的二線歌手,發行唱片的時候也就能拿到唱片收入的1。2%-1。8%的樣子,而馮知楠給了陳默足足2個點的基礎分成,再加上每破百萬增加的一個點分成,這就完全已經屬於大牌一線歌手才能享受到的待遇了。
更何況,還有作詞與作曲方面六個點的分成,所以算下來的話唱片最終的純利潤,基本上也就是作為發行方的馮知楠,與作為唱作人的陳默均分那樣子了。
剩下的錢去了哪裡?
宣傳費、渠道費、販售商、各種國家稅費……這些方面加起來,在那個時空必定都是要佔唱片最終銷售額大頭的。
“十分感謝馮小姐你的厚愛。”陳默首先向馮知楠表達了謝意,而後才又說出一句:“但是,我覺得在網上賣賣歌就已很好,所以發行唱片這種比較麻煩的事情,恐怕還的請馮小姐您另尋其他更加有號召力的歌星了。”
“你說麻煩?你居然嫌發行唱片麻煩?!”
馮知楠瞪大眼睛盯著陳默,就好像是在看一個從遠古穿越來的怪物。
明明都已經走上了演藝之路,居然拒絕發行唱片?而且理由還是這麼可笑的怕麻煩?!
“對,就是怕麻煩。”
陳默不太好意思的朝馮知楠笑笑。
“馮小姐你還不太瞭解我,其實我這個人想過的是隨心所欲自由生活,現在也就是為了要還債,我才和天籟那邊簽了一年的約,一年後要是債能還個差不多,我肯定是絕對不會再續約的。以後的話,什麼時候想唱歌了就錄一首,再拿到網上和喜歡聽歌的網友們分享,不想錄歌的話就滿世界去走走看看,去非洲看獅子王、去南極看帝企鵝、去馬爾地夫玩潛水、去加勒比曬太陽……我都想去經歷一下。所以,我不想被一紙合約困住,成為必須嚴格按照唱片公司安排行動的木頭人,那種沒有自由只有奔波疲累的生活,真不是我想要的。”
為了讓作為債主的馮大小姐,能夠明白自己的真實想法與人生觀,陳默又多說出了這樣一番話。
“明白了,你只是不想被束縛住而已。”
耐心將陳默的話聽完,馮知楠卻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慍怒,而是露出了微笑。
“如果我把合作的基礎,修改為——每年只安排你去做一次宣傳,時間最長不會超過半個月,其他時間你可以去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每湊夠十首歌我就給你出一張專輯唱片,然後條件是你只能拿固定比例的唱片銷售分成,你還會拒絕和我簽約麼?”
馮知楠迅速就根據陳默袒露的心聲,將她的計劃作出了堪稱重大的調整。
“馮小姐,你確定最長不會超過半個月?”
陳默明顯有了些興趣。
如果僅僅只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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