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愛國而“輩”則必需隨從,作為一種道德綁架,它反而是不道德的。
至於胡適,“為這種英雄主義之‘光彩’而作出全部之犧牲,值得嗎?”什麼叫“值得”?英雄主義還過問“值得”“不值得”?是的,值得與否,本身就是一種功利換算,這也正是胡適和“愛國癲”的不同。但,胡適的功利非關個人,此刻他關注的乃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利益。戰爭是群體生命的填空,道義只能是個我律令:這是自由主義性質的群己關係。為拯救民族,不惜自己流血,這是道義。如果輪不到自己上戰場,卻說便宜的大話,這其實是要別人為道義買單,而且是用生命。因此,在群體安危的面前,選擇者沒有道義,只有功利。或者,出於最大多數的最大利益的選擇,就是道義。面對這麼多的生命,輕言開戰,儘管是為國,恐怕這國不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它想到了構成這國的無數血肉之軀嗎?挺戰者看起來佔據了“意圖倫理”,但沒有“責任倫理”打底的“意圖倫理”極為可怕也極不負責,它完全可以為了意圖而不擇手段,又可以為了意圖而不計後果。比較之下,胡適出言低調,但,這個“低”是因為它踩住了倫理底線。可以看到,胡適的公開信乃以是國家實力為依歸,沒有激昂的熱情,但卻流貫著理性的和負責任的態度。
以上諶湛溪批評胡適的公開信,認為它盤馬彎弓故不發,其意是要“中日合併”,而又不敢明說出來。胡適果有此意嗎?不妨從另一方面的事實來看。胡適一則反對中日開戰,一則反對日本控制遠東。1915年2月6日,美國的《新共和》雜誌發表一篇自稱為“###之友”的美國人的文章,它認為日本在中國佔優勢,未必不是中國之福。因為中國的共和已經完全失敗,中國人又不適應自治,缺乏這方面的能力,而人是需要主宰的。這樣,日本的干涉,可使中國得一個好政府。這是中國之福,也是列強之福。因此,遠東局勢的關鍵,不在日本是否干涉中國,而在於它對中國事務的管理是否負責有效。讀了這篇文章,聲稱是個世界主義者的胡適老大不高興,他投書《新共和》,批判了這種“謬論”:
這位“中國朋友”似已忘記這樣一個重要事實:吾輩正生活於一國民覺醒之時代。……在二十世紀的今日,任何國家皆不該抱有統治他國或干涉別國內政之指望,不管該統治或該干涉如何有益。中國國民之覺醒意味著滿洲統治之結束,對任何外來之統治或“管理”,國人定將憤懣不已。
在信的結尾,胡適引用了他崇拜的威爾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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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愛國癲”(3)
餘完全信奉威爾遜總統所言:各國人民皆有權利決定自己治國之形式,也唯有各國自己才有權利決定自救之方式。墨西哥有權革命,中國也有權利來決定自己的發展。
這是放在80多年後可以寫進新華社的語言。“各國人民皆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治國形式”,請問,在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比如前伊拉克,它的人民有這個權利嗎?
與《新共和》前後,美國的另一家媒體《外觀》亦據這個“###之友”發表《日本與中國》的社論,支援這種觀點。胡適一不做二不休,也向它投書,指那位自稱“之友”的美國人算不得中國人的朋友,也算不得遠東事務的專家。在這封信的後面,胡適不啻向日美和全世界發出警告:
餘作為一箇中國人,深知同胞之志氣與抱負,因此餘敢斷言:任何想要在中國搞日本統治或“管理”之企圖,無異於在中國播下騷亂和流血的種子,未來的一段歲月中國將雞犬不寧。目前之中國,對於任何外來“武裝”之要求,不管其是如何的不近情理,確實沒有能力去抵抗。然而無論是誰,如果他想要鼓吹以日本對中國的管理權或保護權來求得“維持東方局勢之穩定”,那麼,他定將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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