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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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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1)

早在給維廉姆斯教授的信之前,胡適致信韋蓮司,已經流露過上述兩種想法。一、“吾對造反者甚感同情。可是,吾不贊成現今之革命。”二、“吾輩之職責在於,準備這些必要的先決條件即‘造新因’。” 此處的“造新因”當聯絡前此的“再造文明”,即透過教育為新文明新增新的因子。

十多天後,胡適給國內朋友許怡蓀寫信,再度申述這個“造因”。他的意見是:

……適近來勸人,不但勿以帝制攖心,即外患亡國亦不足慮。倘祖國有不能亡之資,則祖國決不至亡。倘其無之,則吾輩今日之紛紛,亦不能阻其不亡。不如打定主意,從根本著手,為祖國造不能亡之因,庶幾猶有雖亡而終存之一日爾。

這就不難理解日本二十一條釋出後,北美學生群情激昂,胡適卻為什麼獨自主張保持鎮靜、賡續學業。照說,一個世紀看下來,胡適的思想並無獨致與深刻,他的不同在於,他的眼界十分高明,即在年輕時,這一點就已形露而出。很難想象,在眾人一面倒的亢奮中,他能不為其淹而獨保那份“清明的理性”,而此時他也不過24歲,也正是容易沸騰的年齡。至於那句“外患亡國亦不足慮”是要招致千古罵名的,可是順著他的思路往下爬梳,你能說他說的沒有道理?

……適以為今日造因之道,首在樹人;樹人之道,端賴教育。故適近來別無奢望,但求歸國後能以一張苦口,一支禿筆,從事於社會教育,以為百年樹人之計:如是而已。(同上)

“樹人”,這是魯迅的名字了。魯迅初名樟壽,後改名樹人。也是在二十多歲時,留學日本的他作《文化偏至論》,其中表達的觀點“是故將生存兩間,角逐列國是務,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後凡事舉”。這種“根柢在人”的觀點,胡魯是共同的(其實,他們的觀點都來自梁啟超,來自梁啟超的“新民”)。但,同為樹人,胡魯顯然又不一樣。魯迅的樹人有兩個反對面,一個是“富有”,一個是“眾治”,前者是魯迅不贊成洋務運動富國強兵那一套,後者是魯迅不贊成戊戌維新立憲國會那一套。胡適不然,他提出樹人,其反對面是那種企圖走捷徑的“革命”。就像胡適不會反對富國強兵尤其立憲國會一樣,魯迅則不會反對“火與劍”的革命,而且後來更主革命。革命的遭遇不革命的,胡魯後來分道揚鑣,彼此都符合他們內在的思想邏輯。另外,即以樹人本身,胡魯亦分別有所計較,魯迅的樹人是以尼采的超人為其底本的,其中流貫著的是精英政治乃至超人政治的血脈,胡適雖然未曾明言何以教人,但肯定不是他曾經批判過的尼采那一路,而是他身受濡染的北美這一徑。

……明知樹人乃最迂遠之圖。然近來洞見國事與天下事均非捷徑所能為功。七年之病當求三年之艾。倘以三年之艾為迂遠而不為,則終亦必亡而已矣。……(同上)

七年之病當求三年之艾,是胡適經常講的一句話,這句話梁啟超在《政治之基礎與言論家之指標》中也說過,胡適曾經大篇幅地抄錄過其中內容,而胡適此信,其中也閃動著梁的影子。至於此句,推其原始,則來自孟子,《孟子·離婁上》雲:“今之慾王者,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艾即艾葉,藥草也,古人針灸時用,以長年儲存並乾透為好。治療不愈之久疾,則需經年之艾葉,否則不治。如不早作儲積,一輩子都得不到。“三年的蓄艾”,是平時的功夫,這裡沒有捷徑,也沒有急功近利,它是打基礎造前提的努力。造就新文明,在於造就新人,百年樹人,這才是根本。而革命,在胡適眼裡無以解決這個根本。

案:至於說這封給許怡蓀的信閃動著梁啟超的影子,可查胡適前一年5月23日的日記,梁啟超搞政治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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