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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之邦,只要棄械投降,不但能保住性命,還管吃管住。漢人崇尚儒家文化,一向崇尚用仁義道德來感化他們這群夷狄異族。
即便是當年的公孫瓚,雖然打起仗來,像拼命三郎一般不死不休,但是隻要你肯服軟投降,也是不會為難你的。誰曾想到,這公孫瓚的兒子公孫白,簡直就是個殺人不眨眼、吃人不吐骨頭的魔王再世,**裸的斬盡殺絕,不留後路。
高大而粗壯的鮮卑王蒲頭,目瞪口呆的聽著探馬的急報,久久無語,許久才問道:“漢人總共有多少騎兵?”
“五千左右。”
五千左右的兵馬居然已全殲了他們五千人!
蒲頭的嘴角抽搐了一下,眼中怒意滔天:“區區五千人,不過是趁搶糧隊落單而佔便宜。傳令下去,右北平郡內的搶糧隊。即刻撤回俊靡城,沒我的命令不得出城!”
身旁的數十騎應諾疾奔而出。
幽州北部,俊靡、獷平、厗奚、寧縣、廣寧等城已被鮮卑人所佔。鮮卑人將近十萬騎兵化整為零,分派千人四處搶糧,一旦滿載而歸,則送回所佔城內囤積。待得搶到足夠的糧草,再退回鮮卑境內。
蒲頭臉上露出猙獰的神色,冷笑道:“一旦搶糧隊退回俊靡城,漢軍則必然聚兵於俊靡城下,屆時我再召集數萬大軍再聚而擊之,斬殺公孫白,為我族人報仇!”
眾部落大人精神大振,一掃剛才的驚懼之色。
以數十倍的兵力,再裡應外合。白馬義從就算是鐵打的,也會被打趴。
一名小將斜刺裡縱馬竄出,高聲喊道:“父王何須如此麻煩,我聽聞那公孫白年不滿十八,能有多少能耐?不如讓孩兒率八千兵馬,尋而擊之,取公孫白之人頭,獻於父王帳下!”
眾人抬頭看時。卻是蒲頭之子阿古木郎,今年十九歲。身材八尺有餘,好武勇,精騎射,號稱年輕一代中少年第一勇士,每次角鬥大賽必拿第一,最近又新與草原第一明珠阿依慕訂婚。正是志得意滿,目空一切的年紀。
這次出征時,阿古木郎聽說公孫瓚之子公孫白年紀被他還小一歲多,居然能征服三郡烏桓,斬殺數萬人。心中自是大不服氣,早就存了要和公孫白一較高下之心,現在聽說公孫白殘殺他的族人,自是勃然大怒,早已躍躍欲試。
蒲頭對這個愛子一直視若珍寶,臉上露出溺愛的微笑道:“阿古木郎,你是草原上的雄鷹,而公孫白不過一隻狡猾的兔子,怎能與你相比?只是如今事關重大,不是好勇鬥狠的時候,你只需跟隨在父王身邊,父王自然會給你一個擊殺公孫白的機會。”
阿古木郎少年心性,滿臉的不服氣,大聲道:“若是仰仗父親的威風,才能擊殺這樣區區一隻張牙舞爪的野兔,孩兒何以能稱為草原雄鷹?孩兒要用公孫白的人頭,來讓族人知道,誰才是真正的未來的草原之王,誰才能讓鮮卑族繼續雄霸草原,橫掃天下。還請父王務必讓孩兒出征!”
蒲頭神色楞了一下,不再說話。阿古木郎的話擊中了他的心坎裡去了。當年前任鮮卑王和連戰死,理應由和連之子蹇曼繼任王位,只是因為蹇曼年紀太小,所以他才撿了個便宜。但是如今蹇曼日益長大,已經年滿十六週歲,關於王位的爭奪又蠢蠢欲動了,不少部落在暗中支援蹇曼,使得鮮卑王族內暗流湧動,風雲詭譎起來。
如果自己的寶貝兒子真能斬殺公孫白的話,肯定能震懾不少鮮卑王族中人,取得更多的支援。草原民族,終究是以悍勇服人,誰的拳頭大,誰就是老大。
蒲頭臉色陰晴不定,他雖然體格強健,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天賦異稟,但是生兒子這方面的本事卻不咋的,四十多歲了才生的這麼一個寶貝兒子,還真不敢讓他去冒險。
他轉過頭來,問向身旁的弟弟步度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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