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新婚俗新婚書帶來了新婚俗(第5/5 頁)
自己光高的關係,耽誤了下來。說起來今年不過是24,只是因為訊息靈通,買活軍拿下許縣時虛報了歲,算是可以成親。
這半年一年來,家裡也沒少給說親,只吳老八在外實在繁忙,而且現在不比以前了,不是說父母去談條件——以前的條件無非就是彩禮,也是由父母做主支出的,和新郎本人關係不大,但現在的婚書不是本人去完無法談,每個的要求都不同,不是本人誰也不敢包辦,就事兒沒成,反而怕惹來了各路的埋怨,自己也不佔。光是許縣去年就不下百餘起父母意圖包辦惹來的糾紛,人們已經完習慣了買活軍的吏目應付這些糾紛的口吻。
“好大的膽子,買活了麼?沒有買活,不就是六姐的奴才?一個包身的奴才,敢給別的奴才做主?哪怕是肚子裡爬出來的,也是六姐的家生子,什麼時候說奴才能做家生子的主了?”
這是無可辯駁的邏輯,哪怕是農戶也很明白,只要是簽了賣身的死契,麼在求得主家開恩之前,們的一切都不屬於自己,自然也包括了生下的孩子。家生的丫鬟被拉去配小子時,主人也不會問過父母的意見。父母更是沒有去央求的身份在,固然也有慈悲的主人,但權利依舊牢牢地握在們手中,這是天公地道的道。
“六姐開開恩,給們多留了一些糧食,倒是抖起來了!買活錢了嗎?沒就仍是六姐的奴才!六姐說怎麼辦就怎麼辦,六姐讓各個奴才們自行婚配,算是什麼東西,也敢駁六姐的嘴?皮癢!是要把們家的糧食都收走了,叫做回從前的包身工,我看才舒服。”
大多數家長在這一步已是無從反駁,灰溜溜地回到家中去,而不願從命的寡婦們,有些也立刻就在別的縣府裡被安排了新的工作,連夜就搬走了,離開了家人續的干涉。買活軍要求女性23歲才能結婚——現在的百姓,孩子從五歲起要幫著家裡幹活,歲以就有被送到店鋪裡去學徒的,三四歲被視作是大半個工了,23歲,對百姓家的女孩子來說,相於參與了三年左右的勞動,由於現在滿23歲的單身女性多數都是寡婦,她們在為人處事上的經驗也比較豐富,被人誆騙的機率較低,23歲差不多就是能完為自己做主的年紀了。
然,這個道對男性也是適用的,25歲的男兒郎,也會對自己想和什麼樣的女性共組家庭有了大致的概念。而這個概念註定是歲、五歲、二歲的男人不可能清晰的。吳老八越瞭解買活軍的種種政策,越能體會到其中的妙處。這樣對黃大人和王老爺解釋,“婚齡限制是婚姻自主的基礎,這者必須是相輔相成的,不能單拎出來,否則壓根就沒有所謂的婚姻自主。”
至於晚婚帶來的人口繁衍效率低下的問題,吳老八居然也不是沒想過,是這麼看待的,“但如今要來我們這裡做活的人很多,如今煩惱的該是怎麼儘量地多養活一些活不下去的孩子,因為普天之下這樣的孩子是很多的,而不是怎麼生養出更多的孩子來。”
這句讓黃大人幾乎是肅然起敬,發覺吳老八的心胸和界確然是大大地開啟了,而原本有些接受不了的王老爺也無可說了,低聲道,“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大善,大善。”
吳老八雖然談吐上進步了不少,但是不懂這有些複雜,帶著諸暨口音的,也沒有深究,而是開始介紹起了自己的難題。
“今日所見的這個周小娘子,是我在諸暨搭救出來的,她的情況,殊也不殊,家中曾是小織戶,有些積攢,也收容了不少工人,不幸丈夫去世,但家裡有公婆,又需要一個人來打織場,留住了她沒有別嫁,新寡的這年,本來倒也相安無事,但前年、去年的年景都很不好,族裡日子過不下去的人逐漸多了,她們孤兒寡母守著的份小小的家業,惹來了幾房堂親的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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