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新婚俗新婚書帶來了新婚俗(第3/5 頁)
這批婚配意願很高的年輕寡婦,的確有效地填補了許縣新滋生出的婚配需求——隨著提供給女性的工作崗位,讓女性聚集了過來,也有很多原本壓根沒有娶妻能力的光棍漢有了娶妻的念頭——雖然多數才26、27,但在此時已可以叫老光棍了。們本來是極窮的,連共妻都供養不起,但買活軍來了以,們不但有了工做,而且有了買房的希望,也就有了成親的資格,這份希望讓們比誰都有幹勁,甚至成了買活軍最狂熱的擁護者。
也是因此,雖然頒佈了新的結婚年齡限制,但在過去的一年裡,臨城縣的婚姻並沒有沉寂下來,反而三不五時都能到吹打聲,人們對結婚年齡限制的埋怨也漸漸地少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外來的小寡婦,如果訊息靈通一些,都會有意地把自己的年紀登記為23歲,反這也是無法查證的,哪怕是本地外嫁的寡婦,如果在婆家能先見到自己的家人,再來買活軍這裡登記返鄉,也會更改年歲,以期獲得更多的選擇權,嫁人或不嫁人,橫豎是由得自己的,然是少受一層限制是一層了。
在婚書的簽署上,也呈現出許多截然不同的風貌,外來討生活的寡婦們,在本地落腳的慾望是最迫切的,也因為她們本來就沒有住所,又不識字,按如今許縣的開銷,一邊上課一邊做事,要租房、吃飯,想要攢錢買房是很困難的。再者,對沒有根基的女子來說,想要融入一地,最好的方法就是婚配,外地人更是能籍此獲得一個完整的社會關係網路——這幫寡婦們多少都曉得事了,她們知道這種無形的東西有時其實非常的重要。
因此,這批寡婦的婚配積極性很強,而且她們也沒有太多討價價的餘地,不像是本地歸鄉的寡婦,可以暫住在家中從容挑選,哪怕是不嫁,只要能往家裡交生活費,住個幾年也不會惹來太多的埋怨。外地寡婦對婚書是不挑剔的,因為她們在婚前往往沒有任何財產,甚至有一些含糊的債務,暫時也找不到很穩定的工作,並沒有什麼東西值得自己去保護。
大多數外地寡婦對家庭財產權、子女冠姓權、丈夫的忠貞都並不在意,她們唯獨普遍的要求就是要確保自己外出工作的權利,這個權利是不願讓渡給夫家的,因為這是她們來許縣的目的。有一些寡婦則要求確保丈夫不得毆打自己,這一看就知道前夫大概是打過她的。
這些條款,大多都是在新開設的婚介所內商議的,媒婆轉介的婚介人坐在長桌橫處,相親的雙方彼此隔著長桌坐著,彼此望著,婚介人解釋著條款的含義,明確一些必要的共識,譬如倘若雙方有一些嚴重的疾病和殘缺,要事先說明,並且按下手印。如果有意隱瞞,要約定彼此罰金多少。也要對雙方的債務和積蓄進行明確,在析產時不會牽扯到宣告以外的財產。婚書是一本很厚的冊子,用紙相不少,而且一式份,如果不是許縣有林場可以造紙,恐怕光寫婚書,紙都要不夠用了。
本地的寡婦就要沉著得多了,她們的要求也非常繁多,比較普遍的三權是財產權、工作權和人身權,即有自行決定工作的權力,自由處分本人所得的權力,婚內不受人身侵害的權力——財產權上,多數是約定了雙方各按收入比例支付一定的生活費,通常比例是相同的,但數額男方會出得較多一些,如一月收入是一千文,願支出五百,而女方由於剛回家落腳的緣故,沒有考過掃盲班,麼一個月只有六百文,支出三百,作為家同的花銷,這部分開銷也言明瞭由女方來掌管。
這樣的變化,如果沒有之前席捲許縣的分家潮,其實是很難實現的,在分家大潮以前,不論男女的收入都要上繳,之再由親長往下分配。但由於買活軍政審分的制度,們治下並不存在什麼大家,只有大族——已分家了,但認可彼此間的親戚關係,許多緊密的大家庭主動轉化為鬆散的宗族,以此來規避政審風險。就算很多家庭分家以前想的是做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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