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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他早就決定好的事,在他跟著武哥北上之前,就決定好的方向。
他早就決定好了,就像他決定,這輩子都不交女友,不娶妻一樣。
他這種身體,就像顆未爆彈,雖然沒有定時器,卻隨時會爆,也許今天、也許明天,誰也不能保證,他什麼時候會出狀況。
既然不可能有結果,又何必麻煩?
何必?
他告訴自己,這麼做是對的,丁可菲是個普通人,只是被武哥拐騙進來一天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的廉價勞工,她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曉得,她會喜歡他,也只是因為公司裡他和她年齡比較相近,最常相處在一起而已。
他……在乎她。
在他感冒之前,在他傷害她之前,在武哥痛扁他之前,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件事。
一開始,他覺得她是個沒用的麻煩;然後,他覺得她也沒那麼糟糕;跟著,他將她歸類到笨手笨腳的小女傭同事。
這個膽小卻又堅強的小笨蛋,始終笨拙的關注他的需要,總是對著他臉紅傻笑,他知道她喜歡他,打一開始就知道,他不在乎這件事,他一直覺得那不重要,直到那一天,她的淚,讓他慌了手腳……
才發現,不知道何時開始在乎她,不知道何時開始注意她,不知道何時開始,她己經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
不知道在哪天哪夜,她已經悄悄的,佔據了他的視線。
他已經習慣起床會看見她,吃飯會看見她,習慣她的大驚小怪,習慣幫她收拾三天兩頭冒出來的小麻煩,習慣看見她對他臉紅、衝著他傻笑,甚至習慣了她的碎念與嘮叨。
他習慣了,所以沒有察覺,沒有來得及阻止,對她的好感。
一旦意識到了,被逼得面對了,整個狀況變得更加一發不可收拾,他變得更加在意她,越來越……難以控制……
那,是不可以的。
他不想將她拖下水,他所處的狀態,是團爛汙,他不知道武哥為什麼要將只是普通人的她扯進來,卻曉得自己不該把情況弄得更糟。
只要他去當兵,她慢慢會認識更多的人,久了就會淡忘這份感情。
她才十八歲,才正年輕,她的人生才要開始,他知道世界有多大,她還不曉得,他很清楚,她待在紅眼,之後.慢慢會認識很多人,等她開了眼界,到時就會將視線從他身上移開。
他不過是個脾氣不好,任性妄為的臭小鬼,一點也沒什麼了不起。
他自己清楚,再沒人比他更瞭解這件事。
這樣是最好的,對她和自己都好,等他當完兵回來,她就會看開,到時她就能真的把他當朋友。
只當朋友。
這樣很好,是他所希望的。
明知如此,他卻依然覺得鬱悶。
日,正當中,曬得路上柏油,都彷彿開始融化。
當他抬腳,慢吞吞的朝那間餐廳走去時,他莫名知道自己永遠都會記得,這個熱到讓人發悶的夏天。
還有……她……
***
月兒彎彎,爬上了森森的水泥石牆。
蹲在簡陋的書桌旁,可菲呆看著窗外,那在建築夾縫中,閃耀著皎潔光輝的銀白。
她合上日記,關掉檯燈,為了撿掉到地上的筆,才不小心看到那爬上樓的月亮,然後她就蹲著了。
就這樣蹲在桌旁,靠著落地窗,看著那抹銀月,發呆。
因為天氣熱,她將門窗敞開著。
遠處,車與人聲交錯,間或夾雜著電視節目的聲響,半夜十二點了,這城市依然散發著生命的氣息。
她其實是沒有資格不愉快的,她知道。
他只把她當朋友,他強調過很多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