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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小說在人氣初顯和人氣積累到頂峰後版權所能賣出的價格是截然不同的。潛力越大的小說越是如此。
當然,對其他人而言,或許一部剛火起來的小說誰也不能保證它一直火下去,在完本之前甚至會變得更火。但劉波腦海中有一部完整的《仙逆》,卻是可以保證這個的。
從這方面來講,現在就賣出《仙逆》版權顯然是種短視的行為。
手機那邊李麗聽劉波好一會兒不吭聲,不由自主的就忐忑起來,心道:他該不會是心裡對昨天相親的事記恨著,故意不搭理我吧?那我該怎麼辦?
就在李麗惴惴不安時,劉波開口了。
“李小姐,貴公司能看上《仙逆》我很高興。不過這件事對我來說有些突然,先給我幾天時間,我瞭解下這方面行情後再聯絡你們,怎樣?”
“這樣啊。”聽劉波不願意見面談,李麗有些失落,但也沒辦法,再次露出苦澀的笑容,道:“行,那我等你聯絡。”
回到出租屋,劉波就找出以前跟啟點籤的合同檔案,細細的檢視有關遊戲版權方面的條款。
這一看,劉波還真發現了許多以前沒注意到的問題。
合同中,小說的電子版權、音訊改編權、簡繁體紙質書出版權,都名言了交給啟點所述公司代理的,這個很容易看懂,也沒什麼可爭議的。
而這方面所產生的收益,同樣按照劉波這小說所籤的a級合約來進行作者與網站對半分。這對半分的,是指網站將小說此類版權賣出去之後的收益對半分。
從這方面來講,無疑不如作者直接和那些出版商簽約賺得多。
但作者也不是真的很虧,畢竟網站提供了小說發表的平臺,又在宣傳方面出了很多,最後還算是中間人,綜合起來拿走一半的收益也不算過分。
然後就是劉波所關心的影視劇、遊戲改編權了。
這方面合同中並沒有直接說明,只是說根據華國著作權保護法第多少條至多少條,將該部分權利交給網站代理,以幫助作者獲得更好的推廣機會和更多的利益。
毫無疑問,這其中的各種權益問題是值得商榷的。
要是一般人,肯定得各種查資料,還不一定弄得懂。但劉波因為有律師“劉波”的部分記憶,而且很巧的是,那部分記憶正好涉及到影視劇商業操作方面。
所以,劉波一下子就明白了這其中的道道。
按照合約中的要求,這本小說的影視劇、遊戲改編權網站和作者都有權利出售,賣出所得也是按照合約中的對半分。然而這個對半分大有講究網站賣給別人時,是可以附加其他合作條款的,從而讓網站獲得更多的利益,而劉波只能分到版權改編費的一部分。
而若是劉波自己賣給別人,不附加各種條款,價錢可能就高出很多,對半分後他得到的也更多。但是,劉波要賣改編權必須得經過網站同意,也就是又繞回網站身上。
因此,最重要的一點來了網站和作者相比,誰更有可能賣出這些改編權呢?
當然是網站了。
所以,在這件事中作者很容易吃虧。
網站過分嗎?奸詐嗎?
可以這麼說,但卻無法過多指責什麼,因為資本的運作就是這樣無情。網站也要養人,要發展,要得利,不多摟些錢他們開網站做什麼?做慈善啊?
不氣憤,也理解,但劉波卻並不準備在這件事上認宰。
因為,他現在有能力去反抗!
“既然青燕集團的人想到聯絡我,肯定也想到聯絡啟點網站那邊吧?看來留給我的時間不多了,必須得儘快發功才行啊。”
嘀咕了一句,劉波從兜裡拿出了一疊卡牌。
《仙逆》版權之爭絕不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