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段鴻軒的小故事,嚇壞了秦淮茹和傻柱(第2/3 頁)
話說呀,也不知道在哪個朝代,有一村子。
村子裡住著一寡婦,辛辛苦苦的獨自撫養一個三歲的男孩!
由於是家裡的獨子,所以這個寡婦呢,就對這孩子特別疼愛!
從小就不讓孩子吃苦,好吃的好用的都先緊著孩子。
但是家裡沒有壯勞力,所以這寡婦就特別辛苦,日子過的也不好!
但就算如此,她哪怕自己吃的穿的用的再差,也儘量先滿足孩子!
由於家裡生活條件太差,這孩子就經常眼饞別人家能吃到好好東西。
有一回,這孩子實在是太饞了,不知道從哪家偷回來兩個雞蛋,高高興興拿回來給他母親。
結果這寡婦不但沒責怪這孩子偷東西,反倒還表揚他,最後把倆雞蛋都做給他吃。
這孩子就高興壞了,從此以後呢,就隔三差五的從村子裡這家偷個餅,那家偷顆菜。
村子裡都知道這寡婦家窮,也沒太計較!
有時候也會碰到那些小氣的人家,就找到寡婦家來了。
這寡婦當然維護他兒子,就和別人吵!
這一吵一鬧,別人也就不好意思,為什麼呢?
就為點吃的,讓大家看著好像是在欺負孤兒寡母似的!
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這吵贏了,寡婦高興了,孩子也高興。
這孩子覺得我拿別人家東西沒事,回來有我媽給我撐腰呢!
就這樣,這孩子被嬌慣著,不但吃不了苦,還經常眼饞別人的東西,然後就順手牽羊!
隨著孩子慢慢長大,順手牽羊的東西,價值也越來越高!
可大家也不敢怎麼樣。因為吵架撒潑,吵不過這寡婦!
大家能做的就是看好自己的東西,然後對寡婦一家敬而遠之!
孩子長大了,十八九歲,但名聲壞了,而且村子裡也窮。
所以這孩子就不願在村裡待,跑縣城裡去了。
從小嬌生慣養的,又吃不了苦,所以在縣城裡就沒什麼正經工作。
慢慢的就和一幫混混混一塊兒了。
整天是偷雞摸狗的!
結果有一天偷大發了。
這孩子和這幫混混從一個客棧裡,偷了一夥路過的人的東西。
這東西里有一部分是要送給皇上的貢品,這還了得!
很快,這夥人就被抓住了。
由於偷了貢品,包括著孩子在內都被判了殺頭的罪。
關在牢裡等著被砍頭的時候,這孩子就想了很多,想到他從小到大的所作所為,直到今天被砍頭。
這個後悔啊!
被砍頭的頭一天,縣令還算仁慈。
告訴這幫要被砍頭的,臨死前可以滿足他們一個不過分的條件!
這孩子想了想,就說臨死前想見見他母親。
縣令知道了他們家的情況,覺得這孩子總算還是有點孝心,就派人去把他母親接了過來!
第二天在刑場上,死刑犯的條件挨個都被滿足了。
輪到這孩子了,縣令就命人把他母親帶過來,讓他們母子見最後一面!
寡婦看到要被砍頭的兒子,上去抱著兒子就哭啊!
這孩子對她母親提的條件就是,您從小就疼愛我,我臨死前想再吃一口你的奶!
他母親哭著就同意了,在刑場上就解開了衣服給孩子餵奶。
結果這孩子一邊哭,一邊猶豫了一會兒,然後上去一口就生生的把他母親胸口的一大塊肉給咬了下來。
當場就是血淋淋的一片。
他母親一聲慘叫,周圍的人都驚呆了!
縣令連忙命人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