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牛刀小試(第4/4 頁)
娟肚子裡的孩子,就是一個孽障。
如果鄭娟選擇生下這個孩子,並且每個月接受駱士賓的生活費,那麼駱士賓以後,肯定會回來糾纏不休的,畢竟這是他的親生骨肉。”聽到鄭娟母親拒絕的理由,周秉昆真的感覺這理由非常的荒唐。
“鄭娟,大娘,我總是認為做了犯罪的事情,就要受到該有懲罰。
駱士賓是強姦犯,所有的事情都是洛士賓強迫的,而不是鄭娟自願的行為,所以洛士賓最好的下場,就是被抓去槍斃。
當然是不是報警和是不是接受這些生活費,都是你們的自由,我是不好太過於干涉的。”
“我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考慮,下個月的這個時候,我還會來給你們送錢,到時候請你們給我一個答覆。”周秉昆說完之後,就直接離開了鄭娟的家。
看著周秉昆離開的背影,光明和他的母親這才再次回到了屋裡,鄭娟的母親看著呆愣的鄭娟,痛哭流涕的勸說道,“娟啊!不能把這個孩子打掉啊!
這個周秉昆就是一個四六不懂的混人,打掉孩子,是會遭到報應的!”
一旁的光明,聽到自己母親的痛哭流涕,突然對著母親和姐姐說道,“雖然我看不見,但是我還是感覺這個周秉昆是好人。
姐,這是你自己的事情。
不管你做出什麼樣的決定,我都支援你的。”
...
回家的路上,周秉昆心裡很是難受,偏偏越窮的人,卻是越標榜心善,是不是他們窮的只剩下善良了。
明明知道留下這個孩子,就是鄭娟一生的恥辱和孽障,為什麼偏偏要留下來,難道預料不到以後的麻煩嗎?
明眼人都能夠看出來,水自流和駱士賓就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會每個月給這三十五塊錢的,以後回來糾纏孩子的事情,也是肯定和必然的。
周秉昆認為,犯錯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不能讓犯錯的人逍遙法外,當初在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蘇寧就是相當的喜歡鄭娟這個角色。
咳!當然也就是饞她的身子。
可是蘇寧很不喜歡鄭娟為了一個孩子,就和一個強姦犯糾纏不清,別說什麼孩子是無辜的,來歷不明的身份其實也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
今天的事情,其實是周秉昆對鄭娟的一次觀察,如果她同意了周秉昆的建議去公安局報警,並且打掉了肚子裡孩子,周秉昆一定會順從自己的慾望嘗試接受鄭娟的。
這無關什麼愛情不愛情,應該是自己作為一個穿越者的執念,不想放棄到了眼前的“獵物”而已。
而如果鄭娟聽從了她母親的勸阻,或者看重每個月的三十五塊錢生活費,就算鄭娟是天仙下凡,周秉昆這輩子也不會和她有任何糾纏。
最多下個月,自己再送一次生活費,周秉昆就會徹底同駱士賓和鄭娟決裂,然後憑藉鄭娟的選擇決定以後事情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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