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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這時,忽然我的間諜——相思雀,飛進來落到我的頭上。
因為我的頭上沒地方站,它只好站在兔子的身上。
誰知道兔子那冒著酒氣的三瓣嘴一張,把相思雀舔了一口。
相思雀不解的問我,這隻醉酒的兔子是不是在向它示好。
我嘆了口氣對相思雀說:“別以為我頭上的這位是隻人畜無害的兔子,你最好離他遠一些,他可是抓了我三十多隻信使烤來吃的混蛋,他剛才舔你,估計是試一試你的味道。”
相思雀驚恐的“嘎”了一聲,嚇掉了一根羽毛。
我將相思雀從頭上摘下來,輕輕的摸著安慰道:“沒事的,你減減肥少吃一點,他喜歡肥美的鳥。好了說吧,有什麼要緊的事情。”
相思雀嘰嘰喳喳的告訴我,伏燭的大兒子魔太子倉宸,已經來到了穆都,他想見張瑜。他現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這個傢伙和他老爹一樣一直視我為眼中釘,不能讓他見到張瑜。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相思雀嘰嘰喳喳的告訴我,伏燭的大兒子,魔太子倉宸已經來到了穆都,他現在正在大街上吃沙煲粥呢。
我心道不妙,這個傢伙和他老爹一樣,一直視我為眼中釘,他恐怕會壞我大事。
我立即讓相思雀帶路,去找倉宸,從他嘴裡套出一些關於須焰魔宮的情況來。
我跟隨著雀雀一路找到了一家客棧,客棧是章魚魔王從人間帶過來的東西。人類是一種很嬌氣很弱小又很會享受的種族,像我們神魔,直接做個結界掛在樹上休息就好了,如果道法深厚,幻出房子臥榻也是很方便的。
我一進門,一個跑堂的胡羅卜精過來問我:“客官,您是打尖還是住店。“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胡蘿蔔精就興高采烈的摸了摸我頭上的兔子,嘆道:“這兔皮帽子真不錯,應該把姑娘帶著兔皮帽子的美麗形象畫下來,讓全穆都的人都爭相效仿。”
我心裡正感嘆著,原來還是隻頗有心計的胡蘿蔔精,就聽到它慘叫一聲,被紫霄咬掉了一根手指,在地上滾來滾起現了胡蘿蔔的原型。
我從容不迫的坐下來吃茶,等胡蘿蔔精滾夠了,我讓他準備一盤美味的烤鷓鴣,以及一些品茶用的小點心。
我正這麼坐著嗑瓜子,忽然感到身後有一股令人十分討厭的惡寒之氣襲來。
緊接著,有什麼輕輕掠過我的臉頰,擊中牆壁砸得粉碎。
我轉頭一看,原來是一顆核桃,以這種速度被擊中的話,即使是桃子核也能成為厲害的兇器吧。
高大魁梧的倉宸從樓上走來,身穿著一身隱隱透著胸肌的勁霸裝,但是那上好的衣服料子的顏色卻是土黃裡帶著黛綠,沒有人能看懂。
客棧里正在用餐的各位,華麗麗的吐了。
蛇類全部都有眼疾,就算變成人身,眼神依舊不大好使。所以那我明眸皓齒的絕色容顏,在他的眼裡看來簡直就是屎一樣的顏色。而真正的屎綠色、屎黃色在他們眼裡則是無比夢幻的色彩,不論怎麼混合都好看。
倉宸的濃眉大眼,雖然他早就在暗處看見我了,但是還是維持著一副吃驚的表情:“你怎麼在這裡,你不是還在天宮嗎?!”
我的眉毛微微一凝,看來倉宸十分確定我現在身在天宮。我為了閹妖族的耳目,透過祖母綠戒指讓句芒誤以為我現在還在天宮,倉宸若不是與句芒有勾結,就是他實在太二,二到以為我會每次出門行走都會乖乖的和伏燭打報告。
倉宸忽然逼近我,十分不屑將我從頭到腳掃了一掃:“哦,我明白了一定是因為你長得太醜了,半夜裡被天宮的人給偷偷的扔出來了。”
“噗——”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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