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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沖他們微微點頭,就像馬拉松選手一樣對著路邊加油觀戰的觀眾們致以感激。其中一人大喊:&ldo;迪亞羅!&rdo;我繼續跑。我當然知道迪亞羅是誰,他在紐約可謂家喻戶曉。想當初,他手無寸鐵,警方卻對他開了四十一槍。一瞬間,我以為他們想警告我,警察可能也會對手無寸鐵的我開槍。
其實並非如此。
阿曼多&iddot;迪亞羅一案的辯方聲稱:迪亞羅把手伸進口袋時,警察以為他要掏槍。從此之後,就常常有人為了表示抗議,將手伸進口袋掏出皮夾,大喊:&ldo;迪亞羅!&rdo;巡警們說,每次有人把手伸進口袋裡,他們都會心驚肉跳。
此刻就上演了這一幕。我的新盟友們‐‐大概是以為我是殺人犯才瞬間建立起來的同盟關係‐‐掏出皮夾,跟在我身後的兩名警察不由得遲疑片刻,我趁機拉開距離。
那又如何?
我的喉嚨焦灼,吸入空氣太多了,腳上的高筒鞋像灌了鉛的靴子。我覺得再也提不起力,腳丫一拐,踉蹌了一下,隨即身體失去平衡,掃過人行道,把手掌、臉和膝蓋都擦傷了。
我用盡全身力氣站起來,但是雙腿抖個不停。
越來越近了!
被汗水浸濕的襯衫粘在面板上,耳邊是呼嘯而過的咻咻聲。我一直都不喜歡跑步。慢跑信徒們說,慢跑帶來的喜悅如何令人著迷,跑步如何令人體驗到快樂。沒錯,我一直都相信,那種快感就像自身窒息所帶來的快感,那種狂喜則可能是因為缺氧。
相信我,這算不上是極樂。
累啊,太累了!我不能這樣永無休止地跑啊跑。我往後一看,看不到有警察跟著。看來,這條街被他們放棄了。我嘗試開啟一扇門,沒有成功,再試試另一扇。此時,無線通話聲音再次響起,我拔腿就跑。快跑到街道的盡頭了,我看見街上有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門開了一條縫。一樣的鏽跡斑斑,唉,這地方什麼東西都是生鏽的。
我彎下腰,拉起金屬手把,門發出刺耳的嘎吱聲。我往底下漆黑一片的地下室張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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