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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愛,那又有什麼理由不在一起呢。
終於是在一起的兩人有什麼不一樣?
其實大抵都跟以前差不多,她一樣替他做菜做家務,一樣跟著他到Midnight去打工,一樣喜歡向他耍潑撒嬌。
變的是他會在她煮飯時出奇不易從後頭環住她的腰,在她頸間嗅著她身上淡淡的馨香;他會在兩人上下班途中突然抓著她在大街上親親抱抱,肆無忌憚放著閃光;她會再假日時,縮在他懷中看書,汲取他身上的體溫。
他們都很滿意這樣的戀愛,商叔叔經由保鑣知道這事後也沒有說什麼,只是和張曦威在某個商以嬿不知道的深夜談了幾個小時。
沒有人反對。
這樣很好,很平凡、很簡單的愛情,用不著太多華麗的裝飾。
不用電影、鮮花、高階餐廳,兩個人膩在一起的時光,就算只是做著日常雜物也顯得幸福。
☆、CH3…3 At Midnight(上)
最初的愛戀、最初的那個人,或許不是最轟烈,但最容易留在心上。
年輕時的愛情總是令人羨慕,往前衝就對了,不用停下腳步在意誰的眼光、誰的意見,勇往直前,真愛無敵,反正後悔傷心都是以後的事。
愛就愛現在。
有時候不用刻意講明,只是單單憑著兩個男女之間的互動,就能很清楚知道是現在進行式。
那種無形中若有似無的互相吸引磁場,還有不太對勁的相處關係,好像一切皆詔告天下“我們兩個有問題”。
在“Midnight”的員工幾乎是在兩人交往第二天就查覺到怪怪的,畢竟原本吵吵鬧鬧最古靈精怪的商大牌居然莫名的安靜,甚至是乖巧的站在男人旁邊,這就差點沒讓練清眼珠掉滿地。
還有那個明明很關心人家卻從來不說出口的男人,也反常的對她噓寒問暖,好像商大牌是什麼陶瓷玻璃娃娃,一碰就會碎。
但真正聽到兩口子承認在一起,是在婚禮前一天的下班時間──
大約中午十二點左右,大家事前都知道他們隔天有事要赴宴,所以商以嬿與張曦威提早離開,一直到明天都請假。
再加上熱戀期總希望有多一點的小兩口獨處時間,大家都是過來人可以體諒。
距離他們聯袂離開十幾分鍾過去,謝亦群剛好要到附近便利商店買點什麼,卻在巷口看見那黏在一起離開酒吧的兩人還沒離開,而且兩人臉色都不太好。
走近了一點,聽來似乎是有了一點小爭執,又或者是意見上的歧異,總之他看到的,就是兩人僵持不下的氣氛。
“你們怎麼還在這?不是早早就下班了?”
原本劍拔弩張的緊張氣氛在兩人看到謝亦群之後默默消散不少,這讓謝亦群在兩人身上居然找到一種“家醜不外揚”的感覺,真是詭異的老夫老妻小情侶。
“沒什麼,在討論明天的事。”
“意見上出問題?要不要說出來讓我替你們想想辦法?”朋友一場,他決定讓在Midnight等他買東西回去的練清多等一下,拯救這對小情侶免於打破“史上交往時間最短”的記錄。
說到這,商大牌就一肚子火,忍不住搶先抱怨:“吼!還不就明天是我姊姊的結婚典禮,我跟他說晚上可以去看部電影,他就在那邊趕趕趕,急著要回老家去,我姊的婚禮他不知道是急著去幹嘛!”
張曦威聞言,睨了女孩一眼,“結婚哪有這麼簡單?妳身為伴娘還是新娘的妹妹早一點回去幫忙有什麼不對?而且妳今天不是吵著要泡澡敷臉?哪有時間。”
“那還不是昨天晚上你拉著我看片子,害我今天整個菜菜臉,才花了那麼多時間補救!而且這是姊姊的婚禮,我也很重視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