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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而代之是一種較為健全合理的對於人及塵世一切的看法。謂上帝因人類有缺點或因正在進化的半途中尚未達至善之境而惱怒,是誠無聊的話耳。
宗教最使我不滿的一端便是它的看重罪惡。我並不自如罪孽深重,更不覺我有何為天所不容之處。多數人如能平心靜氣,亦必已與我抱同一之見解。我雖非聖賢,做人倒也相當規矩。在法律方面,我是完美無疵的;至於在道德方面則不能十全十美。但是我道德上之缺點,如間或有之的說說謊與撒撒爛汙之類,給他算個總賬,叫我媽媽去審判,充其量,她也只能定我三年有期徒刑而已,絕不會說是判我投入閻王那裡的油鍋的。這不是吹牛;我朋友中間該受五年有期徒刑的也委實很少。如果我能見媽媽於地下而無愧,則在上帝面前我有何懼哉!我母親不能罰我入地獄裡的油鍋,這是我所深知的。我深信上帝必也同樣近情與明鑑。
基督教教義的另一端是至善的觀念。所謂至善,便是伊甸樂園裡的人的境界;亦即是將來天國裡的境界。幹麼至善呢?我委實不懂。所謂至善,實也不是愛美的本能所產生的。至善之觀念,即為耶穌降生後數百年中小亞細亞的那種邏輯的產物,其意乃謂我們欲與上帝為伴,既想與上帝為伴而進天國,則非做到至善的地步不可。故只是想進天國至樂之境一念之產物,並無邏輯之根據,純是一種神秘思想而已。我誠疑基督徒如不許以天國,不知還願做一個至善的人否?在實際日常生活中,所謂至善是並無任何意義的。因此我亦不造成“完人”那種思想。理想的人倒是一個相當規矩而能以自己之見解評判是非的人。在我看來,理想的人無非是一個近情的人,願意認錯願意改過,如斯而已。
以上所說的那種信仰未免太使真誠的基督教徒惶惑不安了。然而非大著膽不拘禮節地說老實話,我們是不配談真理的。在這點上,我們該學科學家。在大體上,科學家的守住舊的物質定義不願放棄,不肯接受新的學說,亦正有如我們不願放棄陳舊的信仰。科學家往往與新的學說爭執,然而他們畢竟是開通的,故終於聽命他們的良心拒絕或接受新的學說了。新的真理總是使人不安的,正如突如其來的亮光總使我們眼睛覺得不舒服一樣。然而我們精神的眼睛或是物質的眼睛經過調節以後,就覺得新的境遇畢竟也並不怎樣惡劣。
然則剩下來還有什麼呢?還有很多,舊的宗教的外形是變遷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還在,即將來亦還是永遠存在的。此處所謂宗教,是指基於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對於生命之虔誠心,人對於正義純潔的確信之總和。也許有人以為分析虹霓,我們對於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們的世界將要淪為無信仰的世界。然而不,霓虹之美,固猶昔也。虹霓或溪邊微風並未因此而失去其美麗與神秘之一絲一毫。
我們還有一個信仰較為簡單的世界。我愛此種信仰,因為它比較簡單,頗為自然。我所說的得救的“工具”已沒有了;其實對於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沒有了。那嚴父一樣的上帝,對於我們的瑣事也要查問的上帝,也沒有了。在理論上互有關聯的人本善說、墮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罰、善性的回覆,這些也被擊破了。地獄沒有了,天堂跟著也消逝了。在這樣的人生哲學中,天堂這東西是沒有地位的。這樣也許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實是不必的。我們還是擁有一個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質的,然其動作則幾乎是有靈智的,似有神力推動者然。
人的靈性亦並未受到影響。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勢力所能及的。對霓虹的瞭解是物理學,然見霓虹而欣喜則屬於道德的範圍了。瞭解是不會、不應、並且也是不能毀滅心頭的欣喜的。這便是信仰簡單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學,亦不乞助於無據的賞罰,只要人的心尚能見美而喜,尚能為公道正義慈愛所感動,這樣也就夠了,規規矩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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