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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出版社
鄭重宣告:
著作人李海鷹是十集電視連續劇《外來妹》主題歌《我不想說》的歌曲、歌詞著作人。著作人張全福是十集電視連續劇《外來妹》主題歌《等你在老地方》的歌曲著作人。現已將《我不想說》、《等你在老地方》歌曲的專有使用權從即日起授予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新時代影音公司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錄製、發行。此授權書有效期為一年。
著作人:李海鷹
著作人:張全福
廣州新時代影音公司
在這兩項宣告中,詞曲作者明確無誤地以著作權人的身份出現.由他們將出版權授予出版單位,並且明確規定了授權書的有效時間。著作權人成了宣告的真正釋出者。這反映出作者在著作權問題上當仁不讓的態度,也反映出出版單位對作者著作權的真誠尊重。
下面這項宣告又有了變化:
鄭重宣告:
由白樺作詞、張紅尤作曲、韋唯演唱的電影《女歌星的故事》插曲《自語》、《曾經不知道》、《一片春水》、《死結》、《我為你歌唱》、《我從昨天走來》、《請抬起頭》等七首歌曲各種錄音製品的全部出版權,從1992年1月23日起,一年之內,由北京電影學院音像出版社獨家出版(上述七首歌曲長春電影製片廠只有電影《女歌星的故事》的使用權),其他任何單位不得出版發行。
詞作者:白樺
曲作者:張紅尤
演唱者:韋唯
北京電影學院音像出版社
演唱者韋唯出現在宣告發表者的行列,這說明我們的演唱者也認識到了自己應當享有的一份著作權,準確地講,它是鄰接權。鄰接權作為著作權中的一項內容,也應當受到保護。
此外,這項宣告還明確規定電影製片廠只有歌曲的使用權,而不具有著作權和專有出版權,這種嚴格的界定也說明了人們對著作權理論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從報紙上看到大量的由出版單位發出的關於非法盜印問題的鄭重宣告。這些宣告都以著作權法為武器,對非法出版活動予以嚴厲遣責,並聲稱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無論是著作權人的宣告,還是出版單位的宣告,都寫得理直氣壯,字字鏗鏘,都表現出一副神聖不可侵犯的氣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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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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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狀!”
中國的知識分子發出這樣的吶喊。
當他們懂得自己對智力成果享有的權利,懂得這種權利天經地義神聖不可侵犯的時候,毅然扯掉往日溫情脈脈的面紗,勇敢地走上法庭尋求正義,要求保護。
事實上,著作權官司在1986年以前就已出現。儘管那時法院不受理這類糾紛,一些首先覺醒的知識分子還是透過別的途徑告了狀,挺身而出捍衛自己的著作權。
史豐收是他們中的一個。
1985年10月的一天,這位著名的速算專家徑直闖到了北京市版權處。
當時的版權處還沒有掛牌。雖然臨時抽調來兩個人負責此項工作,但還沒有正式辦公。沒料到,竟有人登門告狀了,而且是個名人。
“我是史豐收。”
“見過。在電視上見過。”
“我遇到了版權問題,你們管不管?”
史豐收是帶著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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