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大賣軍火(第2/2 頁)
打,也未必打的下來。畢竟在火器時代,防禦一方可以在掩體後開槍,受彈面積比之進攻的一方減少了十分之九還多——就露出半個頭開槍,還帶著頭盔,簡直不要太難打。
不過和應天府尹孫傅的談判中,也說了關於機槍和火炮不對民間出售的,這樣官方的火炮和機槍,對民間有著壓倒性的火力優勢,而買了火器的地方豪強對於土匪山賊也有了更強的防禦力量。
雖然隨著火槍(左輪手槍和單打一步槍)在民間大賣,火槍殺人事件也越來越多,不過也就是將以前的菜刀殺人或者棍棒殺人性質換了,死人的總量並沒有顯著的上升。反而因為火槍被民間大量買入後,暴力事件的數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畢竟在能連續發射六次的轉輪六發面前,三五個潑皮已經不敢對單身的行人商旅下手了。
而近水樓臺的東京汴梁的各個商家,也都紛紛夠買了單打一和轉輪六發(民間稱呼)手槍,用以對抗來收保護費的潑皮。
至於那些鄉間豪強,更是成馬車的購入槍支和子彈,用以保護自家的田園生活。還有一個大客戶就是各地的海商,任何年代在海上跑都是有可能遭遇海盜的,而有的海商本身就是海盜或者客串海盜,甚至可以說,海商海盜是不分家的,你船上沒有足夠的武力,那不成了海上肥羊了。
而海商這個職業,是不缺錢的,做海上生意的哪個家裡沒有金山銀海——南海一號沉船主人的金腰帶可是實打實純金的。而且槍支還能當做最新的商品,以特別高的價格賣給外地的土王或者鉅商——甚至用來搶劫那些土王或者鉅商,反正海商海盜不分家嗎。
由此,海上的戰鬥很快從弓箭對射,變成了火槍對射。弓箭拋射也就百步左右(一百五十米)的射程,騎弓射程更近,潮溼的海風對弓弦甚至還有腐蝕作用,這樣最大射程一千米(七百步左右),推薦射程三百米(兩百步左右)的步槍就是很好的海戰利器了。
而轉輪六發手槍雖然最大射程也就20步(30米),推薦十米內射擊,但卻是城市巷戰和海上接舷戰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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