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給的實在是太多了(第1/2 頁)
新人在酒店過完蜜月,一家人也處理完家中事情,全家人帶了一條大黃狗(中華田園犬),一隻橘貓(大橘為重嗎),坐上車,車隊離開了這個全家人生活了十多年的十八線縣城。
一天一夜之後,上海外灘大洋房別墅,到了這邊,全家人都分好了房間,這裡的傢俱家電都已經佈置好了,就連換洗衣服和女僕都準備齊全。
作為新婚夫婦的宋金柱和羅瑩,在每天早上起來例行日上三竿活動之後,宋金柱摸著羅瑩光滑的後背說道:“我原本以為我們沒機會在一起的。”
羅瑩:“我也以為是沒機會的。你人還不錯。因為改革開放之後,工人不吃香了。不過,你家給的太多了。簡直拒絕不了。”
宋金柱也是好奇:“到底給了多少?”
羅瑩去包裡拿出一份檔案,是公證過的:“你看。”
宋金柱看了一下,是管家、律師和財務主管三人代表宋家和羅家三人簽下的,內容為,羅瑩和宋金柱共同生活後,將自動得到宋氏集團在華僑銀行價值一百億元人民幣的股份,並且從一起生活的第一年起,就能拿到這一百億人民幣股份的收益分紅。(上面也附註了華僑銀行最近十年的平均年收益率是百分之七點八)兩人共同生活第十年的時候,也就是羅瑩25歲的時候,將有全權掌控華僑銀行這一百億股份的權利。(如果羅瑩在25歲前出現意外,這筆錢是歸羅家所有的。)
也就是說,現在羅瑩是每年能拿到七八億分紅的小富婆。
說小富婆不是錢少,而是這個百億人民幣富婆今年也才十五歲啊。
一想也明白,如果未來兩人不結婚的話,只因為共同生活過,這一百億的股份,就是羅瑩的個人財產了。
這份檔案,對兩個人都是制約。
共同生活期間,是要有管家、律師和財務主管每年做見證簽字才能生效的。
總之諸多條件很多很細,宋氏集團不想被分割財產的話,兩個人是被繫結在一起了。
宋金柱嘆道,還是利益最現實啊。以前看著大小姐一樣的女孩子,如今成了自己的老婆,未來還要給自己生孩子。
如果是沒錢的自己,估計也只能在夢中想一想和女神相會了。
而現在有錢的自己,女神就躺在身邊,隨手就可摸到。
在宋金柱年滿十八歲,生下男性繼承人之前,宋氏集團所有的業務,都由管家、律師和財務主管三人打理,除了羅伯特派出的仿生人管家是做監督作用並傳達羅伯特的指示,律師和財務主管,都是新加坡僱來的精英,至少做好本職工作是絕無問題的。
而在北京、上海、深圳,紡織廠和電子廠已經是在一邊興建一邊招工了。羅伯特從最早就沒準備去收購破產的國營廠,雖然手工瀕臨破產的國營廠是最快的起家模式,不過負面作用也很大。
等到你把這個買來的國營廠搞得紅火之後,到時候問罪一個國有資產流失,那真是吃力不討好。至於簽過字的買賣合同,既然國家之間的和平條約也是屢屢被撕碎,公司級別的買賣合同真不是約束。
宋氏集團作為新興勢力,招工之初,就給底層工人開出了千元的月薪,如果是熟練工還要加錢。
雖然工廠是新開的,但是工人全部重新培訓就沒必要了,去其他廠子挖人無疑是最快的辦法。要是真有廠子待遇好、環境好,其實就是一個月少賺一些,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被挖走的。
不過現在的私企和合資企業,都是些狼性文化的企業,一個比一個壓榨的狠。
宋氏集團給出的最低月薪是每月1080元,在九十年代中期算是高工資了。換了縣城估計月工資也就300.
而且宋氏集團給工人在中午管一頓免費的自助餐式午飯,有免費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