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死刑:立即執行(第2/2 頁)
條公告。
公告中明確表示,經過公安機關的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吸食並運輸數量巨大的毒品。
同時還涉嫌強姦婦女,手段殘忍,已被公安機關正式逮捕,將進一步調查後移送司法機關。
警局的公告一出,又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熱議,大多數不知情的群眾和網民紛紛咒罵朱長安,也對榮城市政府行動迅速和公開透明表示了讚許。
與此同時,朱長安所在的學校也迅速做出了反應。他們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立即免除朱長安在學校的所有職務,解除聘用合同,並開除其黨籍。
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這起輿情事件逐漸平息,然而,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並未因此放緩腳步。
公安機關連續釋出了數條公告,詳細披露了案件的最新進展。
最後一期公告中明確指出,經過深入調查,案件已經徹底查清,罪犯朱某某“供認不諱”,並已正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公告的釋出再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朱長安所在班級的學生們紛紛表示難以置信,因為在他們心中,朱老師一直是位盡心盡責、備受尊敬的好老師。
然而,他們的父母卻持有不同的看法,許多家長對此拍手稱快,甚至大罵朱長安道貌岸然,不配為人師表。
特別是那些家中有女孩子的家長,更是緊張不安,紛紛詢問自己的女兒在學校是否曾受到朱長安的欺負。
朱長安的親朋好友雖然內心深處並不願相信他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但面對公安機關的公告,他們也不得不接受現實。
他們開始受到朱長安事件的牽連,在他人面前不敢提及與他的關係,慢慢地轉變了對他的看法,甚至以他為恥。
在這起事件中,只有朱長安的好友張濤堅信他是被冤枉的。
他試圖為朱長安奔走呼籲,但由於個人能力有限且人微言輕,他的努力並未產生太大的作用。
然而,在這場風波中,傷害最大的還是他的父母。
一個月之後,剛剛過了新年,朱長安被控的罪行被檢察機關一一審理,然後以最快的速度交由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審判。
經過庭審,法院最終認定朱長安犯運輸毒品、強姦婦女、吸毒等多項罪名,情節嚴重,手段殘忍,數罪併罰。
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將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裁定。
隨後,此案依法上報至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裁定,最終核准了對朱長安的死刑判決,並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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