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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克斯朝她的火紅色雪佛蘭卡瑪洛SS走去。剛走了一半,就聽到有人喊:“嘿,艾米莉亞!”
她轉過身,看到一個美麗的少女,正拉著兩個帆布包。她披著栗色偏紅的長髮,兩耳各穿了幾枚雅緻的耳釘。臉上有一層淡淡的雀斑,此時高興得容光煥發。“你要出去?”她問薩克斯。
“有個大案子。我要去市區。想搭車嗎?”
“當然啦。我要去市政廳坐火車。”帕米上了車。
“學習怎麼樣?”
“你知道還問。”
“那你的朋友在哪兒?”薩克斯四下張望。
“他剛走。”
斯圖爾特·埃弗雷特和帕米都在曼哈頓高中讀書。她已經和他交往幾個月了。他們在教室相識,很快就發現彼此對書籍和音樂有著共同的愛好。他們參加了學校的詩歌俱樂部,這讓薩克斯放了心。至少他不是腳踏車隊的,也不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運動員。
帕米把裝著課本的包甩到後座上,開啟另一個包。一隻毛茸茸的狗探出了頭。
“嘿,傑克遜。”薩克斯說著,摸摸它的頭。
女警探從附加的杯托里拿出一根奶味打結骨遞給它,這隻小型哈威那犬一口就咬住了。杯託的唯一作用就是盛小狗愛吃的美食,因為薩克斯經常會加速和急轉彎,液體很容易灑出來。
“斯圖爾特不能把你送到這兒嗎?這算什麼紳士呀!”
“他要參加足球比賽。他對運動特感興趣。是不是大多數男孩子都這樣?”
薩克斯加大油門,進入高速公路車道。她苦笑著說:“是。”
這個年齡的女孩子問這種問題有點奇怪。大多數女孩對男孩和運動之類的話題都瞭如指掌。但是帕米·威洛比和大多數女孩子不一樣。她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犧牲了。她的情緒不穩的母親投身到政治和宗教右翼地下組織中,變得越來越有攻擊性。她因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現在正在服刑(幾年前,聯合國發生了一次爆炸事件,造成六人死亡,她就是策劃者)。艾米莉亞·薩克斯和帕米就是在那時相識的。當時帕米在連環綁架案中被綁票,女警探把她救了出來。後來和她就沒了音訊。巧的是,不久前薩克斯又救了她一次。
擺脫了極端反社會的家庭,帕米被布魯克林的一家人領養了。不過在領養之前,薩克斯調查過這對夫婦,細緻程度不亞於籌劃總統訪問的特工。帕米喜歡和養父母一起生活。可她還是和薩克斯一起玩,關係很親密。帕米的養母要照顧五個弟弟妹妹,忙得不可開交。於是,薩克斯就充當了她的姐姐。
兩人都覺得這樣很好。薩克斯一直想要孩子,但是情況很複雜。她原本打算和第一位正式的同居男友(他也是一名警察)成家,後來卻發現全天下再沒有哪個男人比他更差勁(先是敲詐勒索,然後是動手打人,後來進了監獄,這才算完)。和他分手後,她一直孤身一人。遇見林肯後,兩人至今都在一起。林肯不是很喜歡孩子,但他是個好人,誠實、聰明,事業和家庭分得很清。這一點,很多男人都辦不到。
但是在這個節骨眼上結婚生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身為警察,他們必須應對各種危險,要隨時待命,兩人心中總是煩亂不寧,加之林肯將來的健康問題也不確定。而且,還有一個身體上的障礙需要克服。雖然他們已經知道這是薩克斯的問題,而不是林肯的(林肯完全有能力擔當起做父親的責任)。
所以,就目前而言,與帕米的姐妹關係就夠了。薩克斯很喜歡,也很看重姐姐這個角色。這個女孩已不再沉默寡言,她開始信賴成年人了。
薩克斯加快車速,繞過了一輛計程車,然後說:“你還沒回答呢。學習到底怎麼樣?”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