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第2/4 頁)
、妯娌甚至是她男人都壓下去了,人緣就不是很好。去年春天時,她男人納了個妾,是同村人家的女兒,上個月剛剛生了個大胖兒子,這媳婦子的日子越發難過了。
本來這媳婦子還可以借一借楚王太妃的臉面,可惜楚王太妃對心腹的大丫頭尚且不大在意,更何況是她這樣次一等又非親信的丫頭?她這樣的人,楚王府沒有一百也有八十呢。過去楚王府還得勢時,她帶著孩子穿金戴銀回去給舊主磕個頭請個安問個好,楚王太妃還會給個笑臉,如今後者連人身自由都無法保障了,哪裡還有閒心管她?她婆家也是見到這樣的情形,又打出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招牌,抬舉那妾和庶出兒子的。
那媳婦子心裡委屈得很,孃家人又不肯替她出頭,反而勸她少跟丈夫婆婆嘔氣,多給些錢貼補孃家,她只能強忍著不滿繼續過日子。忽然楚王太妃派人送信給她,要她幫忙辦事,她彷彿發現了一個重獲舊主青眼、將婆家欺辱她的人重新踩下去的好機會,便藉口要去給舊主請安,偷偷收拾了幾件舊衣裳和私房錢,帶著女兒進了城,這些天一直租住在大車店裡,白天就扮成僕婦模樣,又將女兒扮成小丫環模樣,拉著她去執行舊主的任務。
她實在是沒了辦法,才會打算親自出馬的。
青雲這邊查到了她的底細,想想她這樣也算可憐,但她既然是楚王太妃的人,從前也是個得勢就不饒人的,也就不與她客氣了,悄悄兒找了官差告她一狀,只說她形跡可疑有可能是江洋大盜的同夥,讓官差將她母女倆抓了起來,關進牢裡,追問她家人來歷。她被嚇著了,只得說出孃家哥哥的名字,祈求他能將自己贖救出去,誰知她哥哥是個草包,又不捨得出銀子,便通知了她婆家。她丈夫和公公趕到城裡接她出去,得知她是被當成了賊,連年僅十歲過兩年就要議親的女兒也一併被抓進牢中,氣得回家就把她關進了柴房。至於她日後會過得如何,青雲就沒興趣管了。
自那以後,在附近街區巡視的人就再也沒發現過形跡可疑整天盯著小宅瞧的人了。青雲心想,楚王太妃如今行動受限,手下數目又不多,大概暫時空不出手來找她的麻煩了吧?便暗暗放下了擔心。
不過李嬤嬤倒是私下勸她:“縣主身份尊貴,長年住在這樣的小宅子裡,隔著院牆就是外頭,也不是個事兒。您是溫郡王府正兒八經的縣主,為何不搬回王府裡去?深宅大院的,又有婢僕環繞,數十護衛巡視,更兼王府尊榮,外頭的宵小都不敢冒犯。雖說王府添了嗣子,但您也還是嗣子的姐姐,哪怕這整個王府日後都是嗣子的,也不能把您這正經溫郡王血脈趕出府去。老太妃好沒有道理。”
青雲只得乾笑,含含糊糊地說:“嬤嬤誤會了,搬到這裡住,是我的意思。我不大習慣跟祖母一塊兒住,嫌規矩太大,況且我在王府裡住,肯定是住在內院,要使喚人手。或是打理莊上的事,多有不便。”
李嬤嬤不知道青雲真正的身世,卻隱隱約約知道那莊園不是溫郡王府給青雲的,而是先帝特地賞賜給她的,溫郡王府不能插手,就自以為明白了青雲的顧慮。改口道:“既如此,縣主不若在宮裡多逗留些日子,宮裡自然比王府更安全些。”
青雲平日待在宮裡的時候也多,只不過有時她需要打理莊園事務,探訪朋友。看望清江王,偶爾也要指派手下的人去辦些事,待在宮裡遠不如在宮外方便。
對此李嬤嬤也不是不能理解。又勸她:“那縣主常回莊裡住著也好,那一帶方圓數里都是咱們的地方,周邊的住家不是佃戶就是奴僕,沒有外人,也比這小宅子要安全得多哩。”
李嬤嬤性情雖柔和,卻觀念保守,堅持認為身份尊貴的姑娘們理當在深宅大院裡住著,有無數丫頭婆子侍候。兩進的小宅子實在是太過辱沒堂堂縣主了。
青雲無奈地暗暗嘆了口氣,心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