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之六 書商合謀創明報(第2/2 頁)
是最穩定的關係,如果九成收入都歸了他,他不理解謝北河幫他的意義何在。
聽見南奕疑問,謝北河臉上浮現笑意,豎起了一根手指,道:“我只一個條件。等新報穩定,改一九分成的同時,連載期間予我三成版面,由我來接廣告,決定其他內容;若是南郎的故事連載完畢,則所有版面都由我安排。”
南奕懂了。他寫的是書,謝北河要的卻是新報的品牌權。
書有連載完畢,乃至更新不力的時候。可報紙一旦打響品牌,卻能長久做下去。
所以謝北河十分大方,不貪南奕靠內容賺的稿費,而是隻作為一個品牌、一個平臺,另行賺取運營費等。
在旁的費進聽得咂舌,忽覺口乾舌燥。
他放下架子,套著近乎問道:“謝兄,你竟如此看好南郎?”
謝北河露出成竹在胸的笑容,捋了捋他的半長鬍須,說:“此事前景,只怕比我想象的,還要來得好啊。”
“那謝兄你看,我該怎樣入上一股?”費進眼熱,“你可別誆我說沒戲。既然你們在我這商量,定是存了拉我入股的心思,不可能只讓我抽點刊印的費傭。”
謝北河也不再吊費進胃口,徑直說:“小小南山縣,謝某一人便能吃下,自然分不了羹給費執事。但費執事身為書行執事,南山縣外,楚郡各縣,皆有人脈。所以縣外分銷事宜,還得仰仗費執事啊。”
費進一聽,當即拍桌,大聲道:“謝兄放心,此事包在費某身上。”
費進在書行,只是個拿死工資和南山縣刊印抽傭的執事。
《南天民報》作為南天書行發行的,帶有一定官方色彩的民報,無論銷量好壞,都與費進無關。
但如果新報能搞出成績,打響名頭,只要他摻上一腳,賺的錢可都是有他的一份。
公事私事,孰輕孰重,自是不消多言。
南奕在旁看著難掩興奮、正在商量新報刊印發行事宜的兩人,忽然覺得:
論起搞錢,這兩位貌似比自己更加積極。
當然,也確實不一樣。
不管寫文還是作畫,南奕都屬於提供內容,賺的是稿費,稿盡則費止。
而謝北河與費進,合謀新報,則是在創業,立足商業邏輯來賺取錢財。而商業邏輯,一旦跑通,在很長時間段內都將十分暢通。
南奕安靜坐在一旁,不參與他們的創業細節。
忽而,謝北河看向南奕,說:“南郎,新報既是由你而生,不若請你為新報取個名?”
南奕微一沉吟,想起謝北河剛剛言說的日刊、旬刊、月刊等形式,便道:
“依我看,可叫《明報》。取明日之意,隱喻未來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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