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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轉舵換了方向。
沒想到她提起要求來,毫不含糊,簡直是巾幗不讓鬚眉啊。
丁逸知道自己的企圖即將得逞,心下大喜。心說這個社會,已經發展到了新世紀,進步不小啊。現在就是一個直接的社會,再也不是那種猶抱琵琶,欲語還休的年代了,就像是請客送禮,你要是有要求,想要你就要,不怕你要得多,就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我就有機會。鐺裡個鐺,鐺裡個鐺,鐺裡鐺裡個鐺裡個鐺。
“隨便,你說什麼就是什麼,無論你怎麼說,我都會同意。”這個難辦的問題看來要解決了,丁逸心裡高興,顯得也很大方。他這樣說心裡也有底,畢竟雖然社會已經非常進步了,但也沒進步到女人可以當街劫色的地步,所以他並不怕。他在想,如果孫蘭色膽包天,對他說:“謝謝,請把褲子脫掉,我要劫個色。”那他該怎麼辦呢?是從,還是不從?
如果從了,是不是一邊默默地流淚一邊沉重地解開自己的腰間的破草繩?
丁逸的腦海裡,浮現出如此悽慘的景像,不禁心情沉重起來。
萬幸的是,孫蘭並沒讓他當場做出如此困難的選擇。她眼睛轉了兩圈,想了一下,道:“暫時還沒想到你要怎麼報答我,這樣吧,你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我想到了再打電話給你,到時你可不能反悔哦。”
“看來是羊入虎口了,她今天不方便劫色,也許以後會找個機會補劫一下,反正自己這個色,估計是逃不脫她的魔爪的。”丁逸淒涼地想。不過告訴她就告訴她吧,自己對她的印象並不壞。
既然決定把號碼給她了,就要給得大方一點,不要搞得扭扭捏捏,欲給還留似的,讓人看了覺得小家子氣。打定主意,丁逸笑道:“我還以為什麼問題呢,就是要我的電話號碼啊?小CASE,你不問我要我還想問你要呢,就是昨天方然在旁邊不太方便。你號碼多少?我打給你。”丁逸說著,掏出了自己的手機。
“怪不得方然這麼喜歡你,沒想到你不僅長得帥,嘴巴還這麼甜,這麼會討女孩子歡心。”方然笑了,報給他一串阿拉伯數字。
丁逸把她的號碼輸入手機,然後按下了綠色的通話鍵,不一會兒,孫蘭的手機就開始唱起歌來:“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她這手機鈴聲倒是蠻有個性的,丁逸心想,天下最毒女人心,孫蘭用這個音樂做手機鈴聲,看來對她自己的定位還是準確的,今後對她要小心提防。
孫蘭拿起手機,看了一下號碼,笑著對他說:“不許反悔,要隨傳隨到哦。”下完這個命令後,她心滿意足地轉身走了。
謝薇看著丁逸回到了座位,坐了下來,問道:“已經把她男朋友的東西還給她了?”說到“男朋友”這三個字,還故意加重了語氣,似乎看穿了丁逸的小把戲,這麼加重語氣,好像是在故意幫他圓謊一樣。
其實丁逸也知道,她用這樣的方式表達,潛在的意思無非是說:別裝了,我已經看破你的小技倆了,你不就是想跟人家女孩說句話嗎,還裝作還給她什麼東西,有必要嗎?我早就看出來了,只是不願意說破而已——本姑娘是個聰明人。
丁逸心說:你聰明,本少爺也不笨啊,非得要編個謊話把你騙過去不可,否則你不知道什麼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因為今天在這危急時刻,無論是佛祖還是基督,都沒有顯靈讓孫蘭對他視而不見,居然還是讓丁逸自己面對這種困難狀況,所以丁逸對神靈已經喪失了信心,他又恢復了他的無神論者本色,甚至更大大地倒退了一步,不自覺地把自己稱之為“魔”了——管他是“魔”還是“道”,只要是最高那就好。
他在掏出錢包追上孫蘭時已經想好了怎樣向謝薇解釋,於是很自然地答道:“對,還給她了,是他男朋友的信用卡。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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