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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我做到了,不是嗎?你讓我再把那日本人給撈出來?
明月,從前衙門是我們家開的,現在不是了。你比我還知道吧?
沒得談。不用說了。
他要是運氣好,軍警逮到劫匪,追回錢財,沒幾天就能把他放了。
他要是運氣不好,關個三年五載的也是常事兒,身體看上去還不錯吧,不至於病死在監獄裡面。我倒覺得這事情你不用擔一心,軍閥對日本人還是客氣的……
你那麼看著我幹什麼?你這眼神是什麼意思啊?”
明月央求幾日,顯瑒態度頑固,毫不鬆口,她思前想後,此時才漸漸明白狀況:與其說顯瑒想了辦法,營造局面把南一救出,不如說他因勢利導,布了一個陷阱將請東修治入甕。誘餌正是她汪明月!
他伸手抬起她下巴,看著她眼睛“你在想,是我布的局,是我要害人。別怪我,明月,這人啊,我看他不順眼很久了。原因是什麼,你可以問問南一,但是恐怕她也不會比你自己更清楚。”他說著說著就低低地笑起來,“你們早就認識不是嗎?我用不著派人調查,我要是看不出來,我就白白認識你這麼多年了。我給你機
會了,是你不說實話呀,結果害得他機會都沒了。你多少對他應該有些抱歉,但是也無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此時明月仍維持著一個卑微的請求的姿態:半跪在榻子邊緣,手輕輕拽著他袍子的一角,仰頭看著他的臉。他說的話,她聽了一半,丟了一半,她全神貫注地看著他微微含笑的樣子,看著他計謀得逞而得意的樣子,;心裡想著,果然他早就知道了的,之後都是一步一步的棋,可惜這麼好看的年輕的一張臉孔,他的心思有多深沉狠毒?他究竟長了幾副心肝?
良久良久,她還是鬆開手,轉過身,找到地上的鞋子,從榻子上垂下腿,背朝著他呆了好一會兒,慢慢說道:“東修治是同學的哥哥。在日本見過一面。待我很客氣。從大連回奉天的火車上又見過,我給了他這裡的地址,想要請他來做客的。
王爺怪我為什麼不把事情說清楚。我也問過自己一樣的問題。
因為我怕王爺。怕你生氣,怕你找人麻煩。
現在看來,錯都在我,不如早早說明白了好。”
她聽他不響,便回頭看看:“王爺若是因為覺得我有隱情相瞞,而不肯救東修治,現在我說了實話,你可願意幫忙?”
“嗯……”顯瑒作勢思考,然後搖搖頭,堅決地說,“不。還是不。”
他想說明月你說了實話沒用,那不是一個人的事情。他話沒出口,明月已經穿上鞋子走了,只留給他一個消瘦冷硬的背影。顯瑒坐起來,想要喊她一聲,一個“哎”卻又咽了回去,冷冷笑,又靠回榻子上,看手裡《子不語》中《全姑》一篇,說縣令逮到年輕男女通姦,遂將男的亂棍打死,女的發了官賣。顯瑒放下書,確信汪明月是個糊塗蟲,但絕對沒有那樣的膽子,想到“膽子”,就又想起來她剛才的話,她說她怕他,他自問一直以來帶她也是和顏悅色,溫柔體貼,一點點耐心法都用看這一個人的身上了,怎麼她還是怕他呢?越想越不解,越來了脾氣,只有你能留背影,我沒有腳是吧?當下滾下床,穿上鞋,裹上袍子,推門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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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好幾日,譚芳都不太確定,自己竟從深牢大獄裡面活著出來了。他看著通身漸漸結痴的傷口,覺得之前受到的嚴刑逼供都似做夢一般。軍警和探子們咬準了是他,什麼手段都用上了,就是要把他嘴巴撬開,譚芳抵賴得死死的:姑娘是認識的,常來我這裡買榛子,銀行的事兒不知道。良民,良民一個,做山貨買賣。長官們要,就把我命拿去吧,但死了,我確是冤魂一條,冤魂是要索命的呀!錢在哪裡?什麼錢?問你們自己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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