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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本來就是一名優秀的刑警,雖然我看得出來你希望我是在吹牛,但信不信由你,我可是拿過榮譽勳章的哦!”別小看他。
“這麼了不起,案子怎麼到現在都還沒有進展?”就會天天找她麻煩。
“你以為辦案是生雞蛋,用力一擠就會有結果?”
“我想Dav一d也告訴過你了吧?那天監視器沒有拍到任何畫面,就算有,錄影帶也早被犯人拿走了,你要我怎麼憑空想象?”無聊。
“那你幹嘛找我出來?”既然沒有結果就不要多廢話,浪費她的時間。
“我問過附近的店家和守衛了,他們都說案發前幾日,沒看見什麼可疑的人物在你們公司附近徘徊,所以我懷疑是熟人所為,說不定你們公司有內賊。”別以為他只會找麻煩,他可是有在辦事的。
“內賊?”她倒沒想過這一點。
“嗯。”他點頭。“你在公司有沒有跟人結怨?”遭人挾怨報復。
“我沒有跟任何人結怨。”她的人緣好得很,至少表面上很好……
“或是在公事上礙著誰?”擋人財路之類。
“我應該不可能會礙著誰,因為我們公司的case都是分開的,除非是小組成員,否則彼此不會過問工作內容、也不能過問進度,這是公司的規定。”
奇怪的規定,有點不符合人性,但從另一角度來看,也是保護員工的一種方法,避免因競爭而不擇手段。
“你手上目前在進行什麼case?”他問。
“舊社群的更新計劃。”焦太極解釋。“我負責收購土地,將一塊一塊零星的土地,集合起來組成一片大社群,再予以規劃,是個滿單純的工作。”
“這要花很多錢吧!”孟乾坤猜。
“當然需要很多錢。”好幾百億。
“只要關係到錢,就不可能單純。”他挖挖耳朵,推論。“你最好再仔細想想,有沒有可能擋到誰的路,人家才要搜你的辦公室。”
無風不起浪,她手中的case一定關係到某個人,才會遭竊。
焦太極覺得他的話不無道理,才剛要靜下心來思考,孰料他又說……
“正事辦完了,來談點私事。”他一副她一定會答應的樣子。“我們今天晚上約會吧,反正我沒事可做。”
“你沒事可做,我有,我還得去擺地攤!”被他鬧到好幾天都出不了門,小郭一定罵死她了,說不定現在正四處釋出通緝令找她。
“你竟然敢在一個取締你的警察面前,說你要擺地攤,分明是挑戰公權力。”
孟乾坤眯起眼睛警告她最好別這麼做,否則有她好看。
“我只要換地點,你就抓不到我。”狡兔有三窟,她比狡兔還厲害,有十幾窟,到時看誰抓誰。
“我要告訴口Dav一d。”好啊!跟他對上了是不是?他們就來比比看誰比較狠。
“你又沒有證據,Dav一d不會相信。”她本來是情急之下才想到這一句話,說出來以後覺得很有道理。對啊!她怕什麼?光憑嘴巴說,以她上司鐵齒的個性,壓根兒不可能相信他。
“你分明是找死!”話雖這麼說,但孟乾坤也知道她說得有幾分道理,Dav一d就是那麼死腦筋的人。
“誰理你啊!”她早該想到他只是空口威脅,過去那幾天白操心了。“我再也不會接受你的威脅了,反正你也抓不到證據。”她決定今天晚上跨越淡水河到臺北縣擺攤,看他怎麼找她。
“等著瞧!”他發誓他要是逮不到證據就立刻辭職,以後也別在警界混了。
“我恭候你的大駕光臨。”她諷刺地回嘴,兩人又重新槓上,沒有人記得昨天他們還在焦太極的沙發上吻得你死我活,兩個人都想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