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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公安看看到了火候,便拿出事先設計好的問話提綱,如此這般地與張錦秀有商有量地做了一個詢問筆錄。推定抵押不是工業村委真實意思的表示,張錦秀作為法人代表沒有委託陳連平辦理公證事項,等等。這樣一來,同理可證,貸款是非法的,抵押也是無效的。
接下來,蘇公安回到局裡,根據積累到的素材和張錦秀的詢問筆錄,制定出對陳連平的問話提綱,幾經推敲後,於1998年5月18日到看守所提審了陳連平。
在審訊室,蘇公安兩眼緊緊盯住陳連平,許久沒有說話。
陳連平被看得煩了,說道:“政府(指幹警),你叫我出來,總是有話要問我,沒有必要這樣大眼盯小眼的對付我這樣一個殘疾人。你有話就問吧!”
這時,蘇公安威嚴地喝道:“陳連平,你詐騙了工業村的房產拿到銀行去騙取鉅額貸款,又不執行與村委的合作合同,導致現在銀行要拍賣工業村的房產了!你知罪嗎?”
陳連平說:“我和工業村的合作合同是辦好了手續的,貸款也是辦好了手續的。我有什麼罪?”
蘇公安說:“你與工業村的合同是給他100萬元貸款嗎?”
陳連平說:“這不怪得我,譬如在湖貝金融服務社的貸款,銀行才貸出320萬元,我支付了70多萬元利差,剩下200萬元多一點,留了一點利息在帳上,我用100萬元,工業村用100萬元。錢到帳後兩家平分,天經地義。”
蘇公安第一次聽說“利差”這個名詞,喝問道:“你剛才說利差70多萬元,把話說清楚!”
陳連平說:“在金融服務社做貸款時都是要買存款去做的,我當初做貸款要500萬元存款,花了70多萬元買進來。”
蘇公安問道:“你向誰買的?”
陳連平說:“我當時本來想自己搞來存款帶進去給湖貝金融服務社的,但是到了年底,哪裡都買不到存款,後來在湖貝服務社夏天經理的辦公室,跟一個錢販子簽了一個合同,組織了500萬存款,我給了一張支票,貸款就下來了。”
蘇公安如獲至寶,質問道:“你說的都是真的?”
陳連平說:“政府!我都進來了,還騙你幹什麼?”
接下來,蘇公安對陳連平作了提綱範圍內的問話。臨結束時,蘇公安說:“陳連平,我念你是一個殘疾人,在裡面生活很不方便,你想不想將功贖罪、爭取表現,早日出去?”
陳連平說:“當然想,你以為裡面的飯很好吃的?你來試試!你教我怎麼做?”
蘇公安聽了陳連平話中的“你來試試”,不高興地說:“你少貧嘴!我給你兩天時間,將你在湖貝金融服務社貸款前前後後的事情,寫一個材料,越詳細越好,兩天後我來取。”
陳連平說:“謝謝政府點撥。”
兩天後,蘇公安到看守所拿到了陳連平寫的交代材料,看完之後,形成了對湖貝金融服務社貸款經辦人員的問話提綱和準備向銀行調取的相關材料的目錄。
幾天後,局裡通報洪虎那個專案組的案情有了很大的、關鍵性的突破。蘇公安聽說後心裡頓時失去了平衡,覺得自己這邊也要抓緊工作。於是,他決定就在利差問題上先來個突破。準備請示局裡,將陳連平帶到湖貝支行與當初的貸款經辦人來個突然襲擊——面對面對質利差問題。蘇公安在心裡說:“要有轟動效果,就要有突然性,事先不能透露半點風聲,也不要通知支行,以免他們做手腳。只要查實到湖貝支行經辦人有貓膩,這個貸款就是非法的。我們就可以‘先刑事後民事’的規定中止民事判決書的執行,達到保護村委房產的目的。”
於是,蘇公安報請局裡並獲得批准,就在王顯耀帶隊到西麗湖參加總行貸款清分學習班的當天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