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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主人公之一的夏天是一位早年畢業於廣東金融專科學校的資深金融行家。1992年調入深圳市屬一家一級企業任中層幹部,不到兩年,被市委組織部門看中,考核擬任該企業總經理。就在甫將任職之際,夏天毅然放棄升遷的機會而應聘一家剛剛批准成立而尚未掛牌的集體金融企業——梅林金融服務社任信貸員,並用三個月開啟了工作局面。然而,好景不長,就在其獲得總經理申虎讚許準備委以重任時,社內信貸經理陳平、柯少基等鑽營沾腥之輩生怕夏天斷了自己的財路,設計以莫須有的口舌讓申虎就範,對夏天產生了不信任之感。面對不斷增加的壓力和揮之不去的是非,夏天毅然決然地離開了自己曾經揮灑汗水的梅林金融服務社,轉而投身於另一家名叫湖貝金融服務社的同類金融企業,任信貸二部經理。
湖貝金融服務社法人代表、總經理莊宇早年畢業於中央財經學院。他為人厚道、謙遜、寬容,但對於深圳複雜的經濟環境與人際關係認識不足,也缺乏應對經驗。熟悉企業管理的夏天的加盟讓他喜不自勝,倚為左右手。而該社的董事長楊或然則是從工商管理部門退居二線的官油子,躋身金融服務社的目的就是盯上了服務社的貸款權與人事權。這樣,莊宇與楊或然之間難免上演一番惡鬥。楊或然抓住莊宇在創業之初一些貸款失誤在董事之間煽風點火、大作文章,著實讓莊宇頭痛不已。而莊宇身邊的人們也沒有閒著,或明或暗地捲入了這場內鬥。專心致志協助莊宇處理業務問題的夏天夾在中間,在受到莊宇重用的同時,也難免不時被懷疑;與此同時,還經常受到來自楊或然的非議與撤職威脅。
1995年初夏,深圳各金融服務社的業務風險逐漸形成,中央有關主管部門和省、市政府高度重視。認為在臨近“97香港迴歸祖國”倒計時的關鍵時刻,必須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與穩定的經濟金融秩序。就這樣,以收編各獨立自營的金融服務社為己任的深圳市民銀行成立了。該行以頗有魄力的董事長、行長古丁力為領頭羊,前來接收湖貝金融服務社的支行長名叫王顯耀。不久,該社更名為深圳市民銀行湖貝支行。
經王顯耀的甄別,夏天為他所用,任命為四部合一的計劃信貸科長。從此,夏天在王顯耀領導下,組織員工開展了長達數年的錯綜複雜的清收舊貸款工作。在工作中,不但走遍了深圳所有法院,而且與形形色色的賴賬一族較上了勁。其中,有以黑社會組織為背景的惡棍、有以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空空妙手、有假借政法公權力為靠山只借不還者、有以本地原村民自詡起鬨鬧事者、有動輒以莫須有之名惡人先告狀者,還有被中央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重大詐騙案的始作俑者。與此同時,夏天還要經常接受各地政法機關的問詢與調查。
夏天與不同人物周旋,可以說是橫眉冷對、有理有節、據理力爭,受到包括對手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
夾在新舊交替兩種體制下的市民銀行,因為有新人與舊人糾葛,造成人際關係十分複雜。全行老信貸骨幹經常不辭而別,不少貸款因為失去了知情人而爛賬。而業績突出的夏天則不善於在交際圈子裡穿梭而影響了他的升遷,但他仍舊任勞任怨。
開業不久,古丁力也因另謀高就而離開了市民銀行。
深圳市民銀行第二任董事長申一楓到任後,採取了一系列不切合本行實際的舉措,導致業務停滯、人才進一步流失。不久,總行內部對其產生信任危機而使人事鬥爭白熱化。此時,他為了一己私利,廣造人脈,竟以拉郎配的手法對外招聘了不少短期行為突出的支行長。這些為了位子而來的人並不瞭解市民銀行,反而對該行的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湖貝支行,幹了四年業績突出的王顯耀因為身心俱疲無奈離職後,來了一位毛遂自薦的所謂“優秀行長”胡輝。他到任後,為了安插親信,無所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