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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時墜下山溝,車毀人亡。更要命的是:當時,保險業務剛剛恢復,人們對之還沒有多少認識,這車便沒有辦理保險。這樣一來,這位同村人在資產與負債的天平上,便重重地栽向負債一邊。有人說,銀行是扶盛不扶衰的勢利眼,這話不假。一看到借款人出事,行長便擔心自己的信託貸款的損失。於是,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其賣房、賣車還貸款。當初熱情拉他來借第一筆貸款的夏天,因為簽了自己的名字而成了案中的“第三人”,而當初熱絡為之增加第二、三筆貸款的行長則是該案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庭上大言不慚地要求被告還貸,並要求夏天承擔連帶責任。此案一審數年,夏天為此直急得胃出血,好在有證據證明夏天引薦貸出的第一筆貸款購買了經營鋪面,法院判決拍賣鋪面抵還第一筆貸款。拍賣後,基本還清了當筆貸款,而行長追加的後面兩筆貸款本息則被晾在那兒,日後成了呆帳。但是,這位行長卻仍舊高調的當他的行長,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直到有朝一日,他所涉的其它經濟違紀案件被曝光,才在人們面前抬不起頭來。然而,發展這筆信託業務給夏天帶來的是非,卻是他本人始料未及的。(未完待續。。) 如果說深圳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周凱歌,在他從商的經歷中說過很多假話,騙過不少人,以致他才撈到第一桶金,搞起房地產來,會有很多人相信。但是,他與王顯耀說的,他找過市裡的頭頭,要求市領導為正在與他打官司的市民銀行再給他的公司發放貸款的話卻是真有其事。
通常說來,一個銀行與一個企業因為銀行的貸款不還而對簿公堂,請法院出面主持公道,追收貸款本息,這個企業在銀行的眼中,就是不守信的企業,不要說當事銀行,就是別家銀行知道有這麼一回事,也絕不會與之發生新的信貸關係的。
但是,這種看似成為行業不成文規矩的東西,在市民銀行總行的信貸部門,卻被自己的官場利益所擠佔得無容身之地了。然而,這點可能不應該太過責怪信貸處的角兒們不把市民銀行的利益當回事,要怪只能怪在市民銀行的升遷任用的道路上,憑頭兒個人喜惡定前程的成分太大,只有人治,沒有法治。那些制度、規定,只是一年用它兩回,就是在寫年終和半年總結的時候抄得比較多一點而已。
市民銀行搞了一年多了,古丁力本人已經有點畏難情緒了,在私下裡想著脫身的計劃,而他下面的一批人,正在為既得利益而爭鬥。可以這麼說吧:一年多來,市民銀行的機制就像一個半官半商的老官僚機構。它原本要改掉服務社的不良的東西,結果,不良的留下來了,卻把金融服務社運作靈活、以行為家的歸宿感這些好的精神改掉了。因此,在總行待著的一批人,不說全部。有相當大一部分比各支行的誰都更有短期行為。而短期行為在信貸管理上的表現,就是因為貸款是要一年半載才能判斷是非的,那麼到了信貸處做貸款的時候,就成了領導說行,就行;領導說不行,就不行。“反正是阿爺的,我著什麼急?”
話說這天上午,王顯耀到總行開會回來,帶回來一袋貸款申報資料,放到辦公桌上。然後。叫夏天過來。
夏天來到行長室,說:“王行長,回來啦?”
王顯耀說:“剛到。要回來的時候,易處長拿了一袋東西給我,要我們行搞一個貸款調查。看行不行。”說完,將資料推到夏天面前。
夏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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