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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20日,你社發放貸款10戶,共34筆,累計發放25470萬元。累計收回8筆,金額為8000萬元。尚有十戶共26筆,餘額為17470萬元,其中超範圍發放貸款7戶9筆餘額為3570萬元,佔貸款餘額的20%。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2、違反《深圳特區集體金融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和《深圳金融服務社資產管理實施辦法》中關於對單個集體法人貸款不得超過服務社股本金30%的規定而發放的貸款共5戶,金額為23950萬元,現有餘額15950萬元。具體情況見附件三。
3、違反《實施辦法》中關於對股東貸款總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總額的100%的規定,對股東岸尾公司和今日之家公司2戶累計發放17250萬元,餘額9250萬元,是你社股本金1800萬元的514%。
4、抵押手續不全。你社有6筆貸款,金額共5450萬元。是以房地產作抵押的,雖然有房地產證,但是,沒有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抵押物不實。你社發放給岸尾經濟發展公司18筆貸款,金額共16900萬元,餘額8900萬元。是以土地作抵押的,但無土地使用證及紅線圖。
6、你社股東深圳今日之家公司和岸尾公司的股權作抵押的貸款2筆共500萬元。
7、貸款資料、檔案不健全。有些抵押物沒有保險單正聯;有些借據無公章;有些貸款無申請書、購銷合同等。
四、核算問題。
你社帳務核算混亂,未按照會計、財務制度進行核算。
1、帳務設定不全,損益核算不實。你社在“其他應收款”掛帳735萬元,有不少是應該按照權責發生制要求進入其他成本科目的費用。應該進入而不進入,使得成本失真。
2、憑證使用亂。你社目前使用的帳頁、憑證,有中行的、工行的,兄弟服務社的,很不規範。
3、未堅持每日總分核對。
4、帳頁重抄現象多,而且保管不善。
5、不按規定記帳。有些帳不是逐筆逐日登記,而是幾筆合在一起反映。
6、科目日結單所反映的數字與所附傳票不符。你社對在同一科目內發生的同一筆業務,其科目日結單的借貸雙方均省略同一數字,以至明細核算的發生額與綜合核算的發生額不符。此外,有時還發現當日各科目日結單的借貸合計發生額與匯總日結單的匯總發生額不符。
7、憑證要素不全,處理不規範。而且還發現大小寫金額不符的現象。
8、內外帳核對工作未認真堅持。你社開業至今,未要求客戶送回對帳回單,內外帳務是否相符搞不清楚。
以上稽核問題,請你單位負責人在五天內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退回我組,過期不退的視為確認。
市人民銀行稽核組
組長:黃金銀(簽字)
1994年7月12日
黃金銀校對完,在檔案草稿的校對一欄中籤上“黃金銀”三個字,忽然發現自己腰部有點痠痛,他站起身,做了兩下擴胸動作,喝了一口水。然後,親自將文稿送回給機要員列印。 “這個設計圖紙倒還不錯,設計得比較實用。”——在信貸經理室,徐東海、夏天、卜一定從金融服務社董事會秘書伍梨園手中借來楊或然搞的清水河房地產專案的設計圖紙,在分析交流看法。
“我看雖然在二線關外,其實就是紅崗花園斜對面,在半山上。”夏天說。
卜一定笑著說:“就叫它‘半山別墅’吧,怎麼樣?我們三人都來一套,到了六十歲了,弄一條柺杖,一扶一拐地從半山上下來,又一扶一拐的上山。那日子才過得有滋有味的。買!”
夏天對徐東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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