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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源於擔心夏天牽涉黃忠惠分割賣出抵押物的案件之中。現在,情況明瞭,說明夏天沒有參與此事,應該放下心來。
而夏天高興的理由則相對簡單:黃忠惠以抵押房產證丟失的理由辦理新證,同時分割房產並賣出一部份,其買賣行為是無效的,本行的抵押物還是原來的房產的全部,吃虧的只是買到假房產的某國有銀行深圳分行。
說來也是,就是這個黑白通吃的黃忠惠,原本以自己一家公司參與了國有控股的皇龍賓館的部分股份,不幾年功夫,就把這個賓館和它的房產轉為私營企業所有;緊接著,又將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私下裡賣給某國有銀行,從中騙得一千多萬元,這己經涉嫌構成詐騙鉅額資金罪。而當初由他找來協作幫他辦理貸款的家樂大酒店,當家人區大郎兄弟也與他反目成仇,上演了一場黑幫內鬥的鬧劇,也讓不明就裡的夏天被不明不白地糾纏其中,白白耗費了不少精力。更有甚者,不久之後隨著皇龍大酒店的抵押房產因某些敏感原因被踐賣,深圳皇龍國際大酒店系列貸款糾紛案對社會和貸款銀行及經辦人之一的夏天的影響還在發酵著,日後難免不會被一些居心叵測的小人借題發揮加以利用——這是後話。(未完待續。。) 一九九七年十月六日,夏天和陳作業、任爾為、郝文婷到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借款人安延公司和岸尾經濟發展公司作為抵押人的3700萬元抵押貸款案的調解工作。由於這是涉及到一家銀行、兩個企業、四個方面的案件調解案件,各方在庭外做了大量的工作,而在法院的調解則顯得相對比較輕鬆。
所謂庭外做的工作,具體說來就是:國太律師事務所對岸尾公司貸款的擔保方——深圳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做了一定的工作,要求它對所擔保的岸尾公司5900萬元債務的連帶責任不持異議。
當時,陳大偉律師對該公司法人代表周凱歌說:“反正就這樣了,真要你還你也還不了。何況,他們自己還有物業,不會動到你;退一步講,就是動到你,你也不可能拿出什麼像樣的東西了。不如接受我們的條件,待我們清收回來收到獎金後,給你分五十萬元。你看怎樣?”
說到後來,周凱歌還是不鬆口,陳大偉挑明瞭說:“就你那幾張辦公桌,一個牛角印,能值五十萬嗎?”
“說來也是。”周凱歌在心裡暗想。
但是,他是個雁過拔毛的人物,而且,頗有“不見兔子不撒鷹”的酸勁,就是不鬆口,害得陳大偉一再許以經濟利益。
當然,陳大偉也不可能先拿出錢來給周凱歌,眼睛還是盯在《投標責任書》規定的10%的獎金上,最後許諾拿出100萬元給周凱歌。但是,這給錢的過程是要收到獎金的時候才能進行,因為到了那時才有錢給呀!
周凱歌在盤算著這100萬元獎金的由頭,真有點像民間流行的一句口頭禪所講的:“鹿都還在山上跑,沒有打死。鹿湯已經喝了一碗了”的感覺。
周凱歌在心裡說:“會不會到時把我甩掉啊?”
但他轉念一想:“自己的公司也蹦達不了幾天了,振奮大廈的股權已經被法院查封,公司就剩一個空殼,不要白不要。”
於是,周凱歌猶抱琵琶半遮臉地對陳大偉說:“好吧,看在老鄉的份上,我就收了你這張空頭支票。不過,老鄉歸老鄉,你對我的承諾到時還是要兌現的。”
陳大偉說:“那是一定。我們從東三省大老遠跑到這裡來幹什麼來了?就是和氣生財。我是一言九鼎的人,絕不食言。”
周凱歌說:“要不要立個字據?”
陳大偉說:“這就不用了吧!你別說。昨天有一個易經大師跟我聊天后送我一本看相的書,並對我說,在我的五官中,長得最好的是眼睛和嘴唇。我問他說:‘大師,眼睛長得好的作用我聽說過。就是能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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